“哥俩个,你们先在我这办公室里待会,我去给经理请个假。”张仲说道。
魏华劝了句。“别,我俩等你下班,没关系的。”
“没事儿。那经理我倍儿熟。”
在工地上,生产经理就是一把手,能得到工地经理的垂青,那可是一件好事。
张仲刚来工地时,毛都不懂,虽有熟人引荐,终究只是个新工。来这的很长一段时间在工友之间都不太受欢迎,大家一致认为,这家伙就是个神经病,一个跑工地的,嘴里整天说着听不懂的语言,其实他们不理解也很正常,张仲嗜文如命,早已经习惯了。
说来也巧,工地上的经理竟然也喜欢看书,对文学也有好感,起初那经理并没发现张仲的才能,时间一长,发现张仲确实有两把刷子,不但对文学方面有点研究,也写的一手好字。
两人一见如故,经理并不指望张仲对工地上的事情有所了解,只要他会写字,能写一些对工地有好处的文章,他这个工地经理也会沾光。毕竟他只是一个基层的工地经理,上头还有好多领导,张仲曾赠给经理几个大字,淤泥不染莲花白。这七个字赞扬经理的文字,被他裱了起来,至今还挂在办公室墙上。
“行,既然这样,我俩就在这等你,赶紧去。”
张仲执意要请假,见拦不住他魏华只得松口。
张仲离开办公室,刚才倒水的小女孩也在门外站着,两人差点撞了个正着。
“小方,看着点啊。”
只听见张仲在门外有点不满地指责这那女孩,原来那女孩叫小方。
小方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想来给你们添杯热水的。”
“行行,赶紧去吧,里面是我两兄弟,好好招待。”
张仲说完便拍拍屁股走了,小方轻轻地推开门,打了声招呼,手里又端来了两杯茶水,不过由于刚才不小心差点撞了张仲,茶水散了出来,热茶烫在小方的手上,一只手被烫着通红。小方没有喊出来,将两杯茶放在桌子上,这才用另一只手捂着烫红了的地方。
“你叫小方吧。”魏华笑道。
“嗯。”小方点点头,
魏华继续问:“我看你年龄不大啊,怎么跑这里来了。”
小方回到说:“我今年马上就大四了,趁着快毕业的机会出来实习下,来这快一个月了。”
从小方嘴里得知,她叫方清月,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来这处工地是为了多挣点钱补贴家用。她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出生下来就患有小儿麻痹,生活不能自理。小方自打上学以来就一直利用闲余时间在外打工。
王宽悄悄拽了下魏华的衣服,小声在魏华耳旁说。
“这小姑娘不错啊。”
魏华白了一眼王宽,没有理他。小方一米六左右,长得挺漂亮,扎了个马尾辫,可能是一个月在工地上的原因,她的脸比平常女孩要稍微黑一点点。
“张仲你认识吧?就刚才那个。”魏华笑道。
“认识呀,你刚来的时候就问了,我不是回答了嘛。”小方有点纳闷,怎么又问一遍。
这小女孩挺能说会道的,一句话出来愣是给魏华说的哑口无言。
“我问了嘛?哦,对对,问过了。”
魏华灵机一动,继续道:“我的意思是说,张仲这个人怎么样。”
小方有点不好意思回答。
片刻后,方才说到:“他是我们这里最有才华的人。”
才华?小方嘴里竟然蹦出才华两个字,魏华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张仲高中毕业后,便去了部队当兵,三年后又被复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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