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莱恩大叔,席格,你快用火球术啊。”一道小小的身影从灌木丛中大喊大叫着冲了出来,往前一跃,继续头也不回往前跑去。
“哼,哼,哼。”一头棕灰色,一人高的野猪随着前方的身影从灌木丛中冲出,两颗一尺长的獠牙从嘴边突出,哼唧哼唧地往前方人影追去。
“砰!”
“嗷,哼”
野猪冲出没多久,在原来那道身影跳跃的地方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跑着跑着就往前重重摔倒了,还没等它站起来,一颗拳头大的火球轰的一声砸到猪头上,把本来要站起来的野猪一下轰趴在地下,四条腿弹了几下就没有了声息。
“耶,成功了,我们成功了,莱恩叔叔!”只见一道身影从旁边的树上跳了下来,头上戴着草帽,脸上涂着草汁,“艾德蒙,别跑了,野猪被我打中了,我们今晚可以吃野猪肉了,再也不用吃那恶心的虫子和难吃的草了!”
“好样的,席格,艾德蒙,哈哈,第一次自己猎到猎物的感觉怎么样啊?”大胡子莱恩也从旁边的树上跃下,这一天已经是三人在森林的第十天了。
十天中,莱恩没有帮两个小家伙猎取任何猎物,饿的时候就去找一种叶片很肥,但很苦很涩的植物,或者就是吃**树干中一种成年人大拇指那么粗的肥虫,如果想换胃口,那么去了头的蜘蛛和甲壳虫就是更好的选择,引用莱恩的话就是“这些虫子能量是牛肉的十倍,尝起来感觉和鸡肉差不多,简直就是鸡肉味,嘎嘣脆。”
如果渴了,那更简单,找到适合的竹子,然后劈开来,喝竹节里面的水,或者喝早上树叶上,草尖上的露水,莱恩大叔说这是丛林的恩赐,说完那天席格和艾德蒙在五个小时内腹泻了十次,然后两个小家伙瘫软在地上,表示再也不信莱恩大叔的鬼话了。
而探险队早在第三天就带着猎物回去了,只给三人留下了盐巴和三把猎刀,然后席格和艾德蒙的丛林之旅就此开始。
升起了火堆,莱恩耐心地教导两个小家伙如何解剖,哪些部位可以吃,哪些不能吃,哪些部位应该用大树叶包起来埋在灰烬里慢慢闷热,使它的肉质变得更加滑嫩,哪些应该在火堆上方架着烤,把里面的油烤出来,使它吃起来不油腻。
席格和艾德蒙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丛林中的小技巧,因为自己两人还要在这片鬼森林里面呆一个半月呢!
诱人的肉香,金黄的肉质,滋滋的油脂,无不引诱着两个小家伙的胃:“可以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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