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陆明听到士兵们集合的声音,连忙从床上爬起。伊芙睁开眼睛,细心陆明为穿戴衣物。
“都怪你,现在要迟到了!”
伊芙撇嘴道:“区区一万人不必放在心上,奴婢随便一个毒雾就能斩尽杀绝。”
陆明抬起双臂,方便伊芙为他穿衣。
“既然你那么厉害,怎么成了我的女奴?”
“主人乃是天命之子,臣服于主人理所应当,是奴婢等待了上千年的荣幸。”
“少拍马屁,你仔细巡查周围。如果碰到状况,及时跟我说。”
伊芙点头称是,没想到陆明对一万名士兵看得极重,一万人并非修行者,作战能力差得可怜。或许是因为陆明第一次负责多达万人的队伍,心里使命感与责任感较强。
穿戴完毕,身穿一套亮银甲,腰间佩戴长剑的陆明出现在高台上。将领们早已等待多时,台下万人一丝不苟地站立。等待统帅演讲。
战前动员是必不可少的行为,能够激发士兵们的士气,使得士兵作战勇敢,行军迅速。
“波塞公国的士兵们!我要说的不多。我是你们的统帅陆明伯爵!当我冲锋的时候,你们不能后退。当我吃肉的时候,你们绝不会吃菜。当我抢到珠宝的时候,你们能拿到金币。当我抢到奴隶的时候,你们绝对能分到奴隶!”
“大人英明!”
“誓死追随大人!”
“誓死追随大人!!!”
统领变得越发恭敬,伯爵年纪轻轻,已知道如何激发士兵的欲望,贵族私兵平时经常做的是什么?不外乎欺压百姓,他们对此可谓精通擅长。
陆明告诉贵族私兵,前方等待着他们的,不是血与火的战场,而是美酒好肉,无数的金钱奴隶。这样一来,很多胆小的士兵眼神也变得凶狠。
“出发!”
陆明拔出长剑,指向天空。
两千名骑兵率先动身,作为强大的兵种,骑兵高傲地挺起胸膛。因为没有在一起训练,动作并非整齐划一,在各个队长的带领下,勉强保持齐头并进。
接下来是步兵,步兵没有骑兵装备豪华,七千人里只有大概五千装备铠甲,剩下的人穿着皮甲。手里紧握长枪,仅百夫长佩戴长剑或是短剑。
辎重兵们押送着一辆辆马车,在三千步兵的保护下,徐徐前进。
陆明一马当先,骑在狼王背上,处在队伍最前面。统领跟在陆明身边,为陆明指引方向。
这时从城中跑出四名骑士,四人一身黑色铠甲,头部罩着面甲,仅露出眼睛,看不清容貌。四人骑着角马疾驰,飞速来到队伍最前面。
统领远远见了,顿时感到心中一寒,因为四名骑士乃是国王的亲卫军,来自凶名远播的影卫军。
为首一人翻身下马,单膝跪地。
“伯爵大人,陛下命我们前来保护您的安全。”
陆明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对影卫军不怎么感冒。就是这群人杀害了侯爵一家。灭门案始终是陆明心里的一根刺,一人犯错,罪责全家,手段太过残忍。
“跟在我后边吧,别耽误大军行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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