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素描(上)(1 / 2)吴四柳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杜文强满面春风地走进了走马馆。

他依然穿着长衫皮鞋,走路的时候,左脚不大灵便,右边的肩膀微微耸立着,和前天走进这间屋子是似乎没有什么两样。

但是他的精气神却已经跟前天截然不同了,步履之间,有一种沉稳凝练至极的气势。

束观抬头看了杜文强一眼,发现笼罩在他身上的那团黑紫两色的“气”,缓缓旋转交融,越发地浓郁。

此人确实还能行十几年的大运。

而且真正的大运,恐怕此刻才开始!

杜文强走到了束观的面前,先是瞥了长桌前的那妇人一眼,没有在意。

然而就是这一眼,魏欣巧却已经开始瑟瑟发抖。

因为她已经认出了杜文强是什么人了。

杜文强在申城的名气很大,可谓是无人不晓,而他的照片也经常会登上报纸,所以魏欣巧虽然以前没有见过杜文强这样的大人物,此时却是一眼就认出了这面容瘦削的中年男人是谁。

而杜文强则是已经朝束观拱手笑道:

“束先生确实是有大本事的人!”

“昨日回去之后,我接到了金陵那边一个老朋友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一件事情,那就是那位公子,被他父亲临时派到西大陆去,作为使节去和那几个强国斡旋旭日国和我们大华的战事去了,没有个一年半载恐怕回不来了。”

杜文强脸带兴奋地说道:

“另外,那个新来的巡捕局长,昨夜也终于托人跟我来传话了,表示只要我每个月给他们巡捕局的茶水费提高两成,他就不再找我麻烦。”

“本来我还以为这新来的真是个清正的人,还有点佩服,没想到却是个更贪心的。”

“不过,只要肯收钱就好!”

“束先生,自昨天回来之后,一夜之间,好事真是接踵而来,形势已然完全不同,这恐怕都是因为束先生帮我化解了那处地方的风水之厄。”

杜文强此时看着束观的眼神,充满了一种赞赏之情,隐隐还有一丝尊敬。

他一生都笃信风水命理,但是以前请过的那些算命看风水的所谓高人,杜文强其实内心也清楚,那些人基本都是江湖骗子罢了。

只有眼前这个年轻人,让他感觉是真正懂风水和命理的。

而这样的人物,可不是随便能遇见的,自己以后恐怕还有很多事情,要请这位年轻人帮忙呢。

杜文强今天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决定要好好笼络结交这个束行云了。

他面色一正,从怀中掏出了一张早就准备好的支票,双手拿着送到了束观的面前。

“这里是十万银元,算是这次束先生帮了文强一个大忙的酬劳,还望束先生笑纳。”

他的话声未落,身边就响起了一声倒吸凉气之声。

发出声音的人,是魏欣巧。

她怔怔地看着杜文强手中的那张支票。

刚才这位名闻申城的大人物说了什么?

十万银元?

给这个小后生的酬劳?

十万银元……十万银元……就算自己一家不吃不喝,要攒下这么多银元,恐怕也要十几年的时间,但是现在这个年轻人这么轻轻松松的就赚到了?

一时间,魏欣巧又是觉得不可置信,又是羡慕地眼睛都快红了。

而束观则是很随意地从杜文强手中接过那张支票,再很随意地扔进了桌下的那个大铁盒中。

杜文强眼中的敬佩之意更浓了一些。

上次面对一万银元,这年轻人能做到视若无睹,这种人虽然少,但也不能说没有。

而今天面对十万银元,这个束行云依然能保持这样澹定从容的,那说明这这年轻人是真的是钱财如粪土了。

这样的人,世上依然有,但却更少更少了。

杜文强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但不妨碍他很佩服这种人。

于是他又拱了拱手道:

“十万银元,是文强的小小心意,不成敬意,以后束先生就是我杜文强的朋友了,若是有什么需要我杜文强帮忙的地方,束先生尽管开口。”

只要知道杜文强在申城的地位和能力的人,都清楚杜文强的这个承诺的份量,可比十万银元要贵重多了。

“哦,倒确实是有一件事情要你帮忙。”

然后束观说了这么一句。

杜文强先是微微一怔,接着立马说道:

“束先生有什么事,但说无妨,只要我能够办到的,必然帮束先生办妥。”

“我想请杜爷帮我找一个人。”

找人?

杜文强顿时松了口气,本来还担心这束行云提出什么让他太为难的事情,但是找人么,在申城这个地方还有他杜文强找不到的人吗。

不管是躲在申城的那个角落里,就算是租界的领事馆中,他都同样有办法将那人找出来。

“不知束先生要找什么人?”

然后杜文强问道。

“一个女人。”

女人?

杜文强目光微微一闪。

“那束先生有没有那女人的照片,只要交给我,我立刻发动全城青帮兄弟为束先生寻找。”

这下轮到束观的眉头微皱了一下。

他要杜文强帮忙寻找的人,自然是源樱子。

问题就是他可没有源樱子的照片,光形容一下源樱子的模样,那杜文强就算本事再大,恐怕也没办法帮他找。

束观沉吟了一下,想到了一个办法,接着对杜文强道:

“这样吧,你明天再派人来我这里一下,到时候我给你。”

“另外,如果发现那个女人的踪迹的话,你们什么事情都不要做,只要立刻通知我就可以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