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月挂疏桐,飘渺孤鸿影,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星城冬天的夜晚就是如此。
欧阳瑞坐在医务室外面的石阶上,背影看起来有些消瘦。
林辉在边上点了一根烟,随着他的呼吸,一点橘红色的光点在风中忽明忽灭。
窗格亮着的教学楼浮在遥远的暮色里。
篮球上,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挥汗如雨,时不时引起阵阵欢呼。
有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在边沿看着,手里拿着水。
操场上亮着灯光,围着跑道夜跑的人,挽着闺蜜胳膊一起散步的人。
绿茵场上奔跑着的球队,响起的哨音。
纷纷扰扰的声音响成一片。
“奥黛丽·赫本真是我上一辈子的女朋友,我前世是一个欧洲的君主。”
“我没有骗人,说谎是要被割鼻子的,这是我前世定下的法律。”
唐福林神神叨叨的声音在医务室里响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欧阳瑞看着夜色下的校园,觉得现实有种强烈的失真感。
“我也很想知道。”
林辉吐出一口烟,声音有些干涩。
“给!”
公孙瑾拿着两罐冰可乐走了过来,递给了两人。
“谢了!”
“谢谢!”
林辉掐掉烟头,扔进垃圾桶,接过可乐后下意识地看了眼瓶身。
“哦,我的上帝啊。”
“又是该死的树莓味可乐。”
“哈哈哈哈!”
欧阳瑞笑着拉开拉环,仰起头咕咚地灌下半瓶。
公孙瑾只要去买可乐,必然会买树莓味。
林辉虽然嫌弃,但也欣然拉开了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三人在外面聊着天,喝着可乐,偶尔也会笑一笑。
但笑完之后,又会变得很沉默,心里堵得慌。
晚上九点,唐福林的父母和姑爹来了学校,在医务室里和校领导沟通了一番。
大概内容是什么,公孙瑾没有仔细听。
无非就是感到同情和惋惜,并且说明责任不在学校。
公孙瑾看到那个木讷老实的男人,穿得皱巴巴的白衬衣,洗得褪色的西裤,还有掉了皮的皮鞋。
在校领导面前,唐福林的爸爸仍旧是唯唯诺诺,低着头,手无处安放,看向自己儿子时,眼底的光暗了下去。
唐福林的妈妈强势得多,在医务室里大吵大闹。
说自己儿子变成这样,学校脱离不了干系。
唐父拉着她的胳膊,让她不要激动,却被唐母一把推开,指着鼻子就骂他是個孬货、窝囊废。
儿子在学校都成了精神病,竟然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然后就崩溃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骂。
唐父没有话语权,从他入赘那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唯一能彰显出自己地位的时候,就是在这个疯掉的儿子面前。
当别人提起唐家的男人的时候,会自动忽略掉唐父。
他不像个男人,而家里又不能没有男人撑腰。
所以唐母就找了妹妹的丈夫过来。
校领导最后给出的建议是休学,让她带唐福林回家休养,观察一段时间。
然后,这对苦命夫妻,就带着这个家庭培养出来的苦命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走之前,平日里对唐福林照顾很多的姑爹对他说:“是不是要和这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再不回来。”
“是的。”
唐福林点了点头。
“嗯,我明白了。”
他的姑爹回眸看了林辉、欧阳瑞、公孙瑾三人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
愤怒是有的,怨恨也是有的。
只是脸上还堆着笑。
林辉有些不爽,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回了宿舍,一家人帮唐福林收拾行李。
公孙瑾买来了很多零食,将他的包包装的满满的。
唐福林的姑爹看着这一幕,嘴唇嗡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
“他在学校总是吃不饱,到了晚上就会饿。”
“所以我习惯买一些零食放在宿舍,分给他。”
公孙瑾头也不抬地道。
姑爹愣了愣,然后看向自己侄子。
“给他买两件厚点的衣服吧,现在是冬天了。”
公孙瑾轻声说道。
唐父沉默着没说话,抱着儿子大学四年的书,手指在书本上摩挲着,发着呆。
唐母哭泣的声音也小了下来。
收拾好了行李,唐福林跟着爸爸妈妈,在众人的注目下朝着外面走去。
公孙瑾和欧阳瑞,还有林辉在后面送着他们。
唐福林身上穿着公孙瑾送的羊毛衫和羽绒服,乐呵呵地道:“这衣服穿起来真暖和啊。”
说着,他又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们一眼。
像孩子一样,笑得特别开心。
唐母又开始哭。
唐福林是她家的骄傲,村子里好不容易才出来的一个大学生。
他本可以游得很远,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偏偏在毕业的前夕沉了下去。
她熬了这么多年,就是盼着儿子大学出来赚钱,苦日子就到头了。
没想到,后面还有熬不完的苦。
月光下着的人间摇摇晃晃,唐福林的背影渐渐远去。
公孙瑾挥了挥手,他知道,也许,自己已经和他见完了人生中的最后一面。
唐福林仍旧笑着,离开的脚步很轻快。
在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X6经过。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能看到王雪彤的侧脸。
他站在原地,将那辆车看了许久。
姑爹问他在看什么,唐福林开心得像个孩子,他说:“这车真漂亮啊,我上辈子也有一辆。”
姑爹只是笑笑。
唐福林眺望着暮色中亮起的尾灯,那是她离开的方向。
这个时候,他站在她的后面的,希望那辆车停下来,又希望它不要停,继续往前。
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但最终只是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踮起脚,努力地想要将她的背影维持在视线中。
城市的霓虹灯闪烁,街道上人来人往,唐福林站在路灯下走着。
他记得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夜晚,路灯的光照耀在她的侧脸。
她笑着对他说,“你真可爱”。
就是在那个瞬间,他的心仿佛打开了一个豁口。
幽闭的山谷豁然敞开,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起来。
街边的音像店里,放着一首叫做《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歌。
是他最羡慕的室友,公孙瑾唱的。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有一股匆匆旅人的风尘气。
但这股风尘气并不矫揉造作,也并不猥琐,只有一股斯人已去的寂寞和眷念。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
唐福林突然奔跑起来,长街上两侧的风景都变成快速流动的模糊光影。
“哎!福林!”
“儿子!”
唐父唐母,还有姑爹都大惊失色,放下手中的行李追赶上去。
唐福林跑得很快,大口喘着气,肺部像是要灼烧起来。
慢慢的,他在商务街停了下来。
呼吸带着钝痛,脸色潮红。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似乎是在回忆当时的触感。
无数次,为了去见她时,在夜里奔跑过后的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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