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扭头离去,不顾芬格尔说要拿自己的卡现买一些高档午餐。
看着路明非离开的身影,芬格尔神色严肃起来,难得正经。
他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手掌粗糙而有力,打的自己有点疼。
芬格尔来不及披上衣服,冲出宿舍,把卡塞回路明非的口袋,力气很大,即使经过两个月训练的路明非也难以抵挡。
“路明非,你是S级,S级是很强大的,想想你的冯玺学长,他可能就在前线等着你过去找他,然后你们热情的击掌,他揽住你说,明非,我等你很久了,今天我们一起把那条龙砍了。”
路明非愣了很久,“这算是离别时的鼓励么?”
芬格尔没有回头看他,只是自顾自的走回303。
长江三峡水库,古时的夔门。
等待通过船匣的船只静静的泊在江面上,江水平静,折射着耀眼的光辉。
龙王冯玺正站在水面上,今天他终于在青铜古城找到压制青铜与火之王意识的方法,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副鬼样子了。
他向水面伸出手,古老的龙文如钟声响起。
波纹荡漾,无数气泡从水底升起,腾升起袅袅白烟,钢水般的光芒流动。
巨大的,无法用言语描述的生物破水而出,他仰天发出像是笑声又像是婴儿啼哭的声音,而后弯曲脖子,低下头,和水边的冯玺对视。
他露出水面的身躯足有四层楼的高度,修长的脖子遍布黑鳞,古老的铁质面具覆盖了他的脸,只露出妖异的黄金瞳。
简直就像是放大了七八倍的冯玺。
龙!
任何传说都不足以描述他们的真面目,然而当他们现身在人类面前时,远比传说中要更加狰狞和威严。
长久的凝视后,冯玺向龙伸出手。
他和诺顿共享了记忆,知道眼前的家伙到底经历了什么,心底不由生出同情。
“参孙,经过了两千年,我们终于又见面了,让你看家看得也太久了,现在我们回家。”几乎就是诺顿的语气!
冯玺伸手抓住巨龙面罩上的铁环,长啸向天,这种充满力量的感觉,几乎快要让他迷失了。
参孙跟着他一同咆哮,两股声音交织着,在江面上远播。
龙尾在江水上抽打出一道裂缝,龙首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形,带着冯玺潜下水中。
不远处的游船上,唱着露天卡拉OK的游客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心底生寒,感觉自己仿佛是被什么恐怖的东西盯上一样。
他们转头只看见波光粼粼,江水如画。
船长害怕出意外,提前驶离了此处。
整夜他们都不断的回想起那个声音,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声音,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跪下,俯首称臣。
水下。
冯玺的手掌抚摸着参孙的面具,这条龙就是他变回人的最后一环。
他要在2010年1月29日夜,圆月高挂天际,参孙献祭肉体,自己则在参孙的肉体包裹下化茧15天,最后破茧而出才能够彻底压制诺顿,重生为人。
冯玺想起回来当日酒德麻衣的话,学院会在两月后来猎杀自己,他掐好时间,时间刚刚好。
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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