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十不该(2 / 2)吃酒不吃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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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用一个词来描述这一系列的歌,那就是土,俗,土俗。

后世被骂臭的土歌,俗歌,比如《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小三》之类的,如果和这一票囚歌相比,那简直洋气的都出海了好不好。

也就是《老司机带带我》之类的歌可以与之一拼。

不过,这歌,王旭记得这歌是男女对唱的啊,那个有些民歌范的女生唱得可轻佻了,这老哥一个人唱没啥感觉啊。

果然,还没等王旭吐槽,一个显然是一起来的圆脸女孩凑到麦克风前,继续唱了起来,那声音,嗬,就是那个味儿。

那种听了让你浑身发痒的难受感,怎么感觉和原版那么像呢,奇了怪了。

王旭越听越觉得这两个人的声音怎么这么耳熟,感觉和原版磁带里听到都没什么区别。

这歌不是迟志强唱的吗,这二位什么情况,来这里模仿秀?但模仿迟志强,有点晚了啊,流行过了,现在谁还记得他。

“你听过这歌没。”王旭轻轻地捏了一下王霏的手,低头在她耳边问。

“痒,别吹我耳朵”,王霏轻轻打了一下王旭,柔柔地说。

“痒么?”,王旭突然想起了一首歌,也许,可以。

“嗯,痒。听过这歌,不喜欢,嗯,俗,没错,很俗”,王霏很直爽,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确实俗,也不知道那几年怎么就流行开的。”王旭感慨,真的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这歌,连口水歌都不如,是怎么流传开的,王旭是真的无法理解。

“你怎么对这歌突然感兴趣了”

“不是感兴趣,我是好奇,这个人的声音和原唱非常像,连瑕疵都几乎一模一样。”

王旭在获得系统之前,其实就很有音乐天赋了,不然也不会差点被梅老爷子看中了。

他对音乐的记忆力一直就很好,无论前世还是今生。

前世的王旭自称中华卡拉OK曲库,就是因为但凡开个头,他就能跟上唱,只是不见得记得词罢了。而且音域太窄,唱的水平也就是卡拉OK水准,连麦霸都算不上。

所以他记得这个声音,真就挺耳熟的。

那个囚歌系列的制作水平非常草率,无论词曲,唱法,还是配乐,甚至录音水平真的很烂,但偏偏就火了,火到满大街都是。

还不是一首歌火了,是一堆类似的歌都火得很。连蹬三轮的都会哼两句,“一不该啊,二不该,……”,穿街过巷地把这歌传得更广。

王旭就这么拉着王霏的手静静地看着,听着那土俗歌曲,突然感觉很乐呵。也许就是因为他土俗,所以才能让这歌流传到大街小巷,乡里农家。

这些歌的曲调大都取自东北的二人转,和一些北方的地方小调,稍加修改后,填上些莫名其妙的正能量歌词,一首歌就算出炉了。

所以可以那会儿,很短时间内,就批量制造了一大堆类似的歌,形成所谓的囚歌风暴。

王旭很确定,眼前这人不是迟志强。迟志强的形象不说深入人心,但王旭还是认得的,毕竟那些年,他实在太有名了。

年少成名,锒铛入狱,洗心革面,红遍华夏,那叫一个励志啊。甚至去年的挂历上,都还能看到他的身影。

但听着这个声音,王旭觉得,没准另有隐情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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