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金棺(2 / 2)酱油加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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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打开半扇,一位绿头发,戴着粉色墨镜,身穿热裤的少女出现在李与义的面前。

“李先生是吧!汤米临走的时候说了,他去学校办事,这面请。”

绿头发说完就没等李与义回答,扭头往院子里走。

这是什么情况?

不是预料之中的汤米,李与义有点愣神,但还是很快跟上,顺手把门关上。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院子,进了正堂。

“喝点什么?这里有喜力、嘉士伯、麒麟,科罗娜,你要喝哪一种?”

绿头发还没忘了待客之道,打开冰箱,报出了一长串的啤酒名。

李与义没有工作时间畅饮的习惯,再说昨晚上喝多了,现在头还疼呐!礼貌地拒绝了,询问起要鉴别的艺术品在哪里。

绿头发没再劝,从冰箱拿出了一瓶麒麟,麻利地起开,喝了一大口之后,才指向隔壁的房间,示意他自己去看。

一起待了几分钟,已经有点习惯绿头发的豪放作风,李与义自个去看,只是推开门之后,他就被眼前的物件给震惊了。

是口棺材!

准确地说,是一口鎏金棺!

内为棺,外为椁。

棺在这个年头,可是一件稀罕物,毕竟现在流行骨灰盒。

“这就是汤米这个死鬼请你鉴定的艺术品,升官发财,真酷!”

绿头发打着酒嗝,来到了李与义的身边,夸赞着好友的独特品味。

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这要是在二十年前,屋内摆一口棺材,不是什么稀罕事。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老人都会提前准备一口棺材,以防身后事。

李与义没有说话,将手上的公文包放到地面上,蹲在地上,仔细地看着这口鎏金棺。

这口棺不一般,说它是艺术品,也不为过。

整体表面都是鎏金,火法鎏金,这技术华夏文明使用很早,商周时期就有应有。

棺表面都是浮雕,却不是一般的仙鹤神兽,却是一群身穿破袍子的人。

他们坐在地面上,一手捂眼,一手指着天空,好像天上有什么了不得事发生。

李与义站起身,顺着手指方向,看向棺盖上面,发现只有一团黑乎乎的图案,坑坑巴巴,应该是被钝器砸憋了。

十有八九,这玩意是从那个工地,用钩机刨出来的。

看上面的棺饰,有浓郁的汉代风格,毕竟应龙纹,只有两汉在用,别无分号。

而能用的起鎏金棺,不是刘氏诸侯王,也得是个千户彻侯。

两汉讲究厚葬,因为葬礼破产的豪门大户并不少,用鎏金棺,也没什么大惊小怪。

海昏侯刘贺先生重见天日,他也是恶补了一堆两汉丧葬文化的特点,准备泡妞用,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么问题就严重了,这已经无法归纳进艺术品,而是货真价实的文物。

遇到事情不要慌,掏出手机先拍照。

李与义用自己最新的苹果14por,对准鎏金棺上下左右,一处不漏地拍了起来。

棺上没有地书,应该是在馆内,于是就求绿头发帮忙,把棺材盖子搬下来。

绿头发一口将手里的啤酒喝光,准确地扔进了垃圾桶之中,帮着李与义将棺盖抬了下来。

棺材里空无一物,地书不见踪影,倒是棺内壁上有字,用手机手电照亮,依然很模糊,于是照了下来。

把这一切都忙活完,用了整整一个小时。

“美女,不知汤米先生想知道什么?”

李与义拍打了一下西服上不小心沾染的浮灰,同绿头发问道。

烟酒不分家,绿头发刚放下酒瓶,就拿起了雪茄,吐出个烟圈,才回答道:“汤米这个王八蛋,倒是不想搞清楚价值。”

“毕竟这口棺材,是我们乐队的logo,属于非卖品。”

“就是汤米这个王八蛋,说最近每天睡觉,都会梦见一个女人,穿着古装的女人,已经一个星期了。”

“不过这家伙最近跟汉服社走的进,没准是招惹了那个小娘们,所以托梦来找他了。”

“所以想找懂行的人来看看,是不是这个棺材有问题!”。

做噩梦?

应该!

毕竟屋子内摆着一口从土里刨出来的棺材,想不做噩梦都难!

当然,这话李与义不能说,于是顺着绿头发的话,调侃了几句,说回去会出具一份专业的报告,写好了就送过来,便准备告辞离开。

但当他脚要迈出门槛的时候,就让绿头发叫住了。

“李先生,稍等一下。”

绿头发出声挽留,见李与义疑惑,示意他稍等一下,快步进屋,转眼之间就拿出一个木盒子出来。

“这是跟这棺材一起淘来的,八千块。”

“一直不知道是什么玩意,找了地质的朋友检验,就说是个铁疙瘩,没有价值。”

“汤米不信邪,上琉璃厂找人打了个小孔,准备做项链,说是您来了之后,也帮忙看看。”

李与义接过木盒子,没当回事,随意打开,见到了绿头发嘴里的铁疙瘩,但只是一眼,便被吸引住了。

与其说这是个铁疙瘩,不如说这是一个铁丸,丸身布满鳞片,摸上去冰凉,中心有个孔洞,用一条红绳串联。

这倒是个稀罕物件!

见过不少古董的李与义,一时间也没有搞明白这个铁丸,到底是什么。

“这是个稀罕物,要是方便的话,这让我拿回去,请业内专家好好看看。”

“拿走,看够了再送回来。”

绿头发不在意地点点头,汤米是个神秘学狂热爱好者,经常淘换一些古怪东西,都快堆一库房了。

多这个不多,少这个不少。

加上天天啤酒、白酒,威士忌,他老豆叫什么,可能都不记得了,更加不会记得有这个铁丸。

事情都处理完,李与义便告辞离开。

走出校场胡同,打了一台车,便回798,下午艺术馆还有个展,需要自己盯着。

他前脚上车离开,后脚一个梳着马尾的国外男子就从出租车内跳了出来,直奔胡同口跑去。

泊美的新个展举行很成功,现代艺术家其实跟演员没有太大的区别,需要曝光度,要有计划地开个展,拍卖会上拍出高价。

这是一套系统流程,古今中外,无不例外。

不出意外,李与义又一次地喝大了,路子野起哄,非得说他千杯不醉,让在座一位NMG大哥给教育了。

大哥是私人收藏家,这次买了三幅画,一尊雕塑,跟路子野关系也不错,只能陪着大哥死命地灌。

但喝到一半,他就发现事情不对劲了。

大哥二十年飞天酱香科技,那是一杯接一杯,一瓶接一瓶,根本不含糊,看此情景,他只能闭着眼睛硬喝,舍命陪酒鬼。

光在酒席当中,就去洗手间吐了三回,吐的昏天黑地,差点死在当场。

反观哪位NMG大哥,气定神闲,面色如常,跟席上的小妹妹谈天说地,你来我往。

这番实力,的确不是他这个凡夫俗子能够抗衡的,只能认输。

但散场之后,李与义才知道,这个NMG大哥,天生的酒漏子,新陈代谢异常,只要一发汗,酒就散了。

别人走肾,他走皮肤,不光不醉,还不去洗手间放水。

真是应了那句话,鸟多了,什么林子都有。

喝的五迷三道的李与义,被路子野跟小六灌了一碗醒酒汤,就给他扔回自己公寓。

他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一声接一声的门铃声吵醒,嘴里骂着娘,脑袋疼的都快裂开,手脚并用地爬到门口开门。

门打开了,是白天见过的绿头发。

李与义迷糊的要命,没看到绿头发惊恐的表情,也没来得及说话,只看到眼前火花一亮,身上一麻,便没有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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