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4、反杀性质的正当防卫?(2 / 2)别动我的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2对前来拉架的人进行行为加语言威胁,迫使别人不敢前来阻止冲突。

3连续多次的行为综合判断,杨昊的行为并不是失去理智的。

2、刘晓辉的行为。

1面对突发状况的真实反应。

在被人寻衅滋事前,刘晓辉曾试图拿酒瓶对杨昊进行反击,可以验证他并不是一个有着极度城府的人,也就不存在利用正当防卫故意弄死杨昊的想法。

2被朋友制止。

在拿起酒瓶时,被朋友出言相劝后立刻停止了行凶的行为,并冷静下来。

3面对挑衅时的认错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在面对杨昊的故意挑衅行为时,身为被侵犯一方的刘晓辉一直在道歉,赔笑脸,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是属于紧急避险的一种。

4、其他人的口供,

从武协的口供来看,对于杨昊的出言威胁行为,有明显的对比。

证据:酒吧老板口供第一页有模糊描述。

双方的朋友有明确描述。

视频证据:

视频:2039秒到20:41秒。

其中,杨昊还将酒瓶对一个着想要前来劝阻的人员进行威胁。

4、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本意就是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案件中,杨昊故意挑衅面对刘晓辉的道歉继续酒后寻衅滋事,而刘晓辉一而再再而三的紧急避险后无果,又失去了朋友这个矛盾的缓冲点,长时间处于处于危险下的正常反应,其目的也只是让杨昊失去反抗的能力,阻止对方继续对自己实施侵害。

整个过程中,杨昊与刘晓辉是属于互相殴打的状态,而殴打结束后,刘晓辉也没有继续实施殴打,反而放他离开。

整体事件:

杨昊先是语言挑衅,是过错方,又以语言威胁让刘晓辉不敢离开,属于限制他人自由。

而刘晓辉的还击手段,起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目的也不是想让被害人身亡,视频最后可以看出所以不属于防卫过当型故意伤害。

看到最后法官吴磊有些头皮发麻。

虽然对方的行为只是一个假设定义,但加其他人的口供和视频中的举动作为支撑,这个假设也可以成为定性。

也就是说,杨昊本身的目的就是想要弄死刘晓辉。

你说伱不是?

周围的人都不敢来拉架,你还说你不是想要弄死他?

可最大的问题,被害人已经死了,对于本案的真正了解人又都害怕他真的行凶,这也是在变相承认了他的行为事实。

也在这时候,吴磊才明白为什么二审会让他们再审,而不是直接审理…

这是在给他们一审审判庭更改的机会啊。

“行了,我知道了,你可以回去了。”

放下答辩稿,法官吴磊看向李晨开口说道。

自己看完了,压力就给到了地检署那边。

不过初步来看,地检署赢的机会不大,除非超常发挥…

因为这玩意,就是完全性的死无对证,只有被害人自己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想要弄死对方或者其他人是吧…

十点二十分。

齐怀安带着自己的答辩稿来到审判院,成功会见吴磊。

坐在接待室内,吴磊也是很认真的看着对方的答辩稿,越看越不满意。

这律师跟律师就是不能比…

跟之前的律师相比,他这玩意就是一坨屎。

次整体围绕双方来写,这次还是围绕对方来写,一点都不知道变通。

有点生气的吴磊也是出言将他训斥了一番,搞得齐怀安坐在那里一脸懵逼。

你这家伙,吃错药了吧??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