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 我写的律师函可是练习了两年半的(2 / 2)夏季洱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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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哀虚了虚眼,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当然,你以为我是谁啊?我写的律师函可是练习了两年半的,一般人还没这个功底呢!”

古美门拍了拍胸脯,一脸自豪的模样。

小哀翻了个白眼,她是深刻体会到古美门的厚脸皮了,这家伙居然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

写完律师函,古美门吩咐小哀将其打印,之后就要寄到被告永井达也的家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古美门伸了个懒腰,从座位上起身。

“好了,我们该出门去做点事了。”

去干什么?

当然是像他之前说的,去进行证据的制造呀。

“是吗?看来你已经有什么计划了。”

小哀嘴角一勾,露出感兴趣的神态。

做这种违法的事情,她倒是觉得无所谓,只是觉得古美门的行事很有趣,这也是她会待在古美门身边的原因之一。

“当然,如果要告倒对方,首先要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古美门一边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一边说道。

“所谓的证据链,其中包括对方的作案动机,作为目击者证词的直接证据,以及能当做间接证据的证人证物,包括亲朋好友的证词、犯罪时的照片、书信之类。懂吧?如果我们能把这些都搞出来,那么对方就是板上钉钉的有罪了。”

“懂了。”

小哀点点头。

“我觉得你不如别做律师,改行当犯罪顾问比较好。”

“谢谢夸奖。”

“听你这个熟练的语气,以前干过不少次吧?”

“谁说的,这是我第一次。”

“那你还挺骄傲的嗷。”

出了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古美门第一个方向,首先就是前往东京警视厅。

为什么要去那里?

因为根据委托人的描述,警视厅曾经抓过永井达也一次。

那么,那边一定有永井达也的笔录口供。

其中还包括永井达也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信息、部分网络社交信息之类,都在警察那边有备案。

古美门首先要去拿到这些情报。

警视厅负责暴力犯罪的一般都是搜查一课,也就是目暮警官待的地方。

坐了一路电车,又走了一段距离,古美门便来到了米花町当地警察局的大门口。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

古美门看着小哀吩咐道。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可不打算带着小孩进去。

“没关系,我之前来过这里。”小哀想了想说道,“就和那些小孩子……哦对,少年侦探团。”

“就是因为你来过,所以我才不能带你进去,好吧?”

古美门摇了摇头。

他四下环望了一阵,然后走到了附近一家便利店门口。

门口有一台蜡笔小新模样的摇摇机。

古美门掏出一枚100元硬币,丢了进去。

顿时,摇摇机开始摇晃。

“爸爸的爸爸叫爷爷,爸爸的妈妈叫奶奶。お父さんのお父さんはおじいちゃん、お父さんのお母さんはおばあ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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