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后来整改仿真枪行业,BB枪没了,小沈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丢扑克上。
总之,那一次大吵以后,沈怜风也终于消停了,他不再尝试丢东西,实际上,他已经找不到什么东西是他不会丢的了。
他赌气出走,找了个地方当学徒,意图证明自己可以找到谋生手段,不过一段时间后又被沈父找上门拎着耳朵抓回了家,再后来就乖乖上大学去了。
起身脱掉风衣,沈怜风去洗了个澡,然后爬上床闭上了眼睛。
相比较于白天坐火车的时候,沈怜风的情绪已经平稳了很多,他猜测到了父亲可能的失踪原因,那些徘徊在脑海里的阴谋论暂时消停。
第二天一早,沈怜风被沈父锤炼的精准生物钟在六点醒来,起身穿衣洗漱,十分钟解决一切,接着沈怜风揣着那包瓜子出了门。
一路踱步到巷子口,昨晚看到的那家早餐店已经开门了,时间还未到上班族热闹的时刻,老板正在将刚刚包好的包子放上蒸笼。
只是吃个早饭,沈怜风没有选择穿上那身‘漆黑套装’,而是随意的搭了一身休闲服,这家面馆他吃了十几年了,全家都跟老板熟悉的很,怕一身黑给看出些什么来。
“潘大爷。”
沈怜风迈上青石块搭成的两层台阶,一边跨过漆着红色油漆的门槛,一边跟忙碌的老板打着招呼。
正在放包子的老大爷回过头,虽然已经近七十岁的高龄,却依旧老当益壮,耳聪目明。
“哟,小沈啊,好久没见你了,终于舍得回来了啊?”
沈怜风露出一抹微笑,点头应了一句,张口要了一碗手工面。
“还是老样子,多加三两面条,一勺辣子。”
这家早点摊子没有名字,也没有挂任何招牌,就是开在民房里的一家平民早点,主要顾客就是附近的邻居,只不过因为手艺很棒,所以这个邻居的范围有点广。
涵盖了大概十四条街道吧,更远的地方的人只能赶在周末双休来吃了。
尤其是这家店老板的手工面,那堪称一绝。
潘大爷没有多说,熟练的捞起凌晨五点就切好的手工面,丢进滚烫的沸水里,用漏勺搅合了两下,便趁着这个时间拿起一个白皙的面碗,飞快的将调料分类撒入。
接着又走到汤锅边上,翻开锅盖,铺面的白雾与滚烫的香气飘起,一勺昨晚就熬好的大骨汤飞入碗中,将调料冲匀。
面条这时候也差不多了,几筷子捞起,用漏勺接住,过一遍凉水,然后投入碗中。
一把葱花,一勺辣子,潘大爷将热乎的手工面端给了已经正襟危坐的沈怜风。
沈怜风从桌上的筷笼里抓出一双竹筷,双手各握住一根筷子,将筷子头刮擦了两下,然后右手持筷,将白花花的面条往汤里按了按,又挑起一大筷子,呼呼吹了两口气。
嗦!
柔软但不乏筋道的面条,大骨汤的鲜美,一辈子浸淫的调料把控,喷香的小葱段,综合在一起,就是沈怜风这十几年如一日的早点回忆。
吃了一口素的后,沈怜风露出满足的表情,又将辣子拌开,接着就是一阵疯狂吸入。
太好吃了!
沈怜风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面条,摸出五块钱,放在餐桌上,然后走到忙碌的潘大爷身边。
“潘大爷,您的手艺又长进了,这几年吃不到您做的面条,您看我都饿瘦了在外头。”
大爷嘿嘿了两声,没有回头,但腰板却挺直了不少,用鼻孔出气:“彩虹屁,小子。”
沈怜风将有些细汗的手掌在裤腿上擦拭了一下,呵呵笑了两声:“潘大爷,我之前寄存在你这的那些东西。。。”
潘大爷终于停下手上的动作,斜了沈怜风一眼。
“要拿回去可以,就是你小子不怕你爸又追的你到处乱跑啊?”
沈怜风的睫毛颤动了几下,只是淹没在汤锅飘起的白雾之中,看不真切的同时,沾染了一些水汽。
“我爸他。。我爸他这阵子出去学习培训了,不在家,正好我也有些手生,手痒痒了。”
潘大爷将一板面条放好,拍了拍手,又咳嗽了两声,终于是点了点头。
“兔崽子,出来给我看一下店!”
很快,后厨的帘子被拨开,一个染着黄毛、打着耳钉的圆脸青年打着哈欠走了出来,睡眼惺忪的来到前厅,不过在路过潘大爷身边的时候,特意靠着墙走,与潘大爷绕开一小段距离。
潘大爷的腮帮子鼓动了一下,猛地上前两步,一脚刁在黄毛的小腿上:“以前死的读书就起不了这么早,现在天天鬼混反而知道早起啦?”
黄毛似乎已经习惯了,不闪不躲,任由潘大爷踹了这一脚,身子趔趄了一下,随后才抬头看到沈怜风,扬了扬手。
“哟,沈哥,好久不见。”
沈怜风朝其点了点头,不过并没有出声打招呼,双方基本不是一路人,黄毛是潘大爷的孙子,叫做潘启明,其父亲潘宏在外打工,加上潘大爷开着早餐店又忙碌,没什么人管教的潘启明早早的辍学去混了社会。
之所以会主动跟沈怜风打招呼,还是因为潘启明以前是治安署常客,认识他父亲,所以才显得这么客气。
据沈父说,潘启明未成年以前特别喜欢在街头跟人打架,一年要进治安署好几次接受教育。
潘大爷对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孙子已经无奈了,这么多年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没用。
沈父眼中不成器的沈怜风反而在潘大爷眼里格外的有出息,虽然也不怎么读书,但最起码会沉下心去学一些正经能养活自己的事情,而且基本学啥精啥。
由于是民居改的早餐店,后厨的后门就直接通向房间,潘大爷从里面抱出来一个蓝色顶盖白色盒身的鞋盒,上面落了些灰,这就是沈怜风当年出远门前寄存在潘大爷这里的东西。
沈怜风接过鞋盒,感受了一下手里的重量,脸上不禁露出一些喜色,又是朝着潘大爷连连道谢。
离开店门口的时候,黄毛潘启明伸长了脖子,探头探脑的看着沈怜风的鞋盒,眼里有些奇妙的意味。
沈怜风在外头闯了三年多,这个放在潘大爷房间的盒子显然早就被黄毛翻过了,不过沈怜风也不在乎这种事情,当年只是气不过自己老爸要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宝贝全部丢掉,才委托了潘大爷保管一下。
就是丢光了也无所谓。
“沈哥,你说你,一个治安官的儿子,没事收藏这么多凶器干啥?”
沈怜风笑了笑,这种个人爱好一般人很难理解,他也懒得跟潘启明解释。
不过他倒是好奇一点。
“这几年你没用这盒子里的玩意儿出去打架啊?”
潘启明缩了缩脖子,讪笑了两声:“我又不是蠢,徒手打架,还只是斗殴,用你这里面的那些开了刃的东西,性质可就变了。”
作为治安署常客,潘启明也是粗略懂点治安处罚法的。
回到家里,沈怜风翻开了鞋盒,抬头看了看时间。
还有两个小时,倒也没那么着急。
找了块抹布垫在玻璃茶几上,沈怜风将鞋盒打开,又撕开一层黑布,满满一盒的干燥剂,里面迈着的都是沈怜风当年的“顶级藏品”。
小心翼翼的挑挑拣拣,很快,那些锋锐的铁器就全部被筛了出来。
伸手在这些‘宝贝’上轻轻抚过,沈怜风的脑中不断响起提示音。
“不予携带、不予携带、不予携带。”
就知道会这样。
暗器肯定也会算作冷兵器的一种。
但作为一个可以用硬质早餐饼干穿透铁皮板的高手,沈怜风当然有办法应对。
一把笔直纤长的不锈钢筷子被沈怜风抽了出来,而脑海中的电子合成音硬是沉默了半响,才改变了说法。
“定义为餐具,属日用品,准许携带。”
沈怜风露出得逞的笑容。
这可不是本土的方尾圆头筷,而是隔壁樱花国的制式筷子,园尾细园头,筷子尖远远达不到锋锐的程度,但却又纤细无比。
纤细的筷子头缩减了与食物的接触面积,增大了压强,便于分开鱼肉。
而且樱花筷相较于本土筷,长度更短,总体体量也更轻盈。
沈怜风又将瓜子倒了出来,虽然什么瓜子他都能丢,但这玩意同样讲究一个手感,有些葵花籽硬是天生的让沈怜风觉得手感更加细腻一些。
最终,沈怜风筛选出了一百克的葵花籽,还有十根樱花尖头短箸,并且换上了那身黑色的风衣,就连软呢帽也戴上了。
不出所料,帽子同样归类于衣物,脑中的电子音提示他,已经达成了进入灵感遗界的标准。
“正在扫描,确保周围无任何普通人亦或者监视器。”
“灵感种身份已激活,请问是否进入。”
“是。”
沈怜风凝神静气,他倒要看看,这玩意怎么把他给接走。
就像是一壶沸水的上方的空气,沈怜风看着自己周围的环境开始慢慢蒸腾了起来,整个视角开始不断的扭曲、跳跃,当沸腾到极点的时候,一股不轻不重的撕扯感传来,就像是无数双手,扯住沈怜风身上的每一块肉,将其整个拎起。
下一秒,沈怜风的视角陷入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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