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9章 讨伐魔山(1 / 2)执笔之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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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开了……以前俺开了家酒馆,大人,在榭尔,就在石桥旁边。

大家都说俺酿的麦酒是颈泽以南最好的,大人,请您见谅。

可是大人,现在全都没了。

他们进来喝饱以后又把剩下的酒倒掉,然后放火烧了房子。

本来啊,大人,本来他们还打算要俺命,可是俺跑的快,他们没逮着。”酿酒师傅一把鼻涕一把泪道。

“他们放火把咱们逼走。”

旁边的一个农夫说,“大半夜里从南方来,把田啊房子啊通通给烧了,谁要是敢上前阻拦就没命。

可是大人,他们不是强盗,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来抢东西的!

他们把我的乳牛宰了之后,把尸体丢在那儿喂苍蝇和乌鸦。”

“他们还把我徒弟活活踩死!”

一个有着虬结的肌肉,头上包了绷带的矮胖铁匠说。

看得出他特别换上最好的衣服上朝,但那条裤子却布满补丁,斗篷也是风尘仆仆。

“他们骑在马上哈哈大笑,追着他跑来跑去,还拿枪戳他,当成是在玩游戏。

那孩子就这样跑啊,惨叫個不停,最后摔倒在地,被块头最大的那家伙一枪刺死。”

最后跪在地上的女孩伸长脖子,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多米利克,哭诉道:“大人,他们还杀了我母亲。然后他们……他们……”

她的话音渐弱,仿佛忘了原本要说些什么,自顾自地啼哭了起来。

不用说也能猜到女孩身上发生了什么。

多米利克没有过度悲天悯人,感怀女孩的遭遇之可怜。

在权游这种血与火的世界里,

只有用战争来践行每个人活着的意义,用铁甲和长枪来捍卫美好的事物,

而不是用妇孺的苦难来认识人性。

雷蒙·戴瑞爵士接过话茬:“温德镇的居居民躲进庄园,可房子乃是木制,入侵者便将其铺上稻草,把他们活活烧死在里面。

有些人开门冲出火场逃走,他们便用弓箭射杀,连怀抱奶娃的女人也不放过。”

“哎哟,真是可怕,”瓦里斯喃喃道,“怎么会有人如此残忍呢?”

“他们本来也要这么对付俺们,幸好榭尔的庄园是石头做的,”酿酒师傅道,“有人想用烟把俺们熏出来,可那大块头说河上游比较有收获,就奔戏子滩去了。”

多米利克仔细倾听,手指不经意间触碰到冰冷的金属,尖端是弯曲的利剑,有如爪子般从王座的扶手向外伸展。

虽然历经了三个世纪,其中有些刃叶依旧锋利逼人。

对粗心大意的人来说,铁王座称得上机关密布。

歌谣里唱着当初花了一千把剑,经过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烈焰加热熔解,方才铸成王座。

敲敲打打前后总共花了五十九天,最后的成品就是如今这座边缘如剃刀般锋利,无处不是倒钩和纠结的驼背黑怪物。

这张椅子可以杀人,倘若传说属实,还真的杀过。

“你们有何证据指明这些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

“他们穿了红金披风或打着狮子旗吗?”

“即便兰尼斯特的人,也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

面对众位村民的指控,大学士派席尔旗张口就是三连问,替兰尼斯特家族辩解起来,摆明了一副心在曹营身在汉的模样。

多米利克都不知道夸他忠贞不二,还是冥顽不灵。

“派席尔大人,他们个个骑着骏马身披铠甲,手中持有精钢长枪和宝剑,还有用来屠杀村民的战斧,会是普通人吗?”

雷蒙爵士伸手指指这群衣衫褴褛的幸存者中的一人。

“你,对,就是你,说出来没关系,把你跟我说的话,都告诉多米利克大人。”

老人低下头,似乎在思索着,“关于他们骑的马。”

他说,“他们骑的是战马。我在维伦老爵士的马房里做过很多年,看得出其中差异。他们骑的马没有一匹是犁过田的,我敢以天上诸神之名发誓。”

“只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军队才有这么多的战马!”雷蒙爵士一针见血道。

酿酒师傅继续补充,“大人,领头的那家伙块头可真大,俺敢打赌,那些断言巨人已死的人没见过这家伙。他块头大得跟头牛似的,讲起话来声音响得像山石迸裂。”

“一定是‘魔山’!”

雷蒙爵士大声说,“这还用问?一定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

派席尔大学士从议事桌边沉重地站起身,象征职位的颈链不住碰撞,“雷蒙爵士,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但我们无法就此认定那强盗便是格雷果爵士。国内的大块头大有人在。”

“但有人跟魔山一样吗?我可从没见过。相信在场者也没人见过。”

雷蒙爵士愤怒地说,“跟他站在一起,连他弟弟都像只小狗。

在座诸君,请睁开您的眼睛吧,难道你们还需要亲眼见到他的印章盖上尸体才肯相信吗?

这一定是格雷果·克里冈,不会错的!”

“然而格雷果爵士何必去打家劫舍?”

派席尔问,“靠着他的封君老爷,他不但坐拥坚固堡垒,还有自己的良田领地,此人可是个涂抹圣油,经过正式册封的骑士啊。”

“这家伙是个虚伪的骑士!”雷蒙爵士道,“他是泰温·兰尼斯特的疯狗。”

雷蒙·戴瑞掷地有声道,“兰尼斯特的人破坏了和平,我们要求血债血偿,我们要为榭尔村、温德镇和戏子滩的百姓讨个公道。”

派席尔大学士又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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