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要来说,这是他三十二年生涯中最黑暗的一天。本来班上的好好的,正琢磨着从考古研究所再顺一块猪肉回去给妹妹炖汤呢,结果接到妹妹电话,说某个臭小子欺负她。
这好哥哥高要能忍得了?当即就抄起做饭的家伙事儿找易小川麻烦去了。
没成想,碰到一帮歹徒,易小川这王八蛋不顾还在车顶上的他有可能被甩飞出去了撞到哪块石头当场一命呜呼的危险和人家玩儿飙车。这一路上吓得他死死地拽着行李架,心里祈祷老妹给易小川改的这行李架够坚固,要不然他就得光荣了。
好容易从车上下来,看着易小川大发神威打跑了歹徒,还没喘口气呢,易小川那混蛋玩意儿就手欠的把那个该死的铜盒子给打开了,然后他眼前一黑,就来到了这里。
没想到这里的人竟然这么不讲武德,不仅欺负他这個老同志听不懂方言,还打人!
以多欺少啊!
那可是六个啊!
那……
“喂,哥们儿,你蹲这儿干啥呢?”
突然,一道熟悉的普通话钻入高要耳朵。
高要下意识的抱住了头,可紧跟着反应了过来,普通话唉……
他连忙抬起头,却见到了一张帅气如读者老爷的脸。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可高要这张面目全非的脸还是让李恪吓了一跳,他可是靠着极大的毅力才没有吓的后退,保持住了自己的风度。
“你,你们是谁啊?”对方那斐然的气度让高要下意识的向后靠了一些。
听高要说话的声音很是沙哑,李恪略微皱了下眉头,拿出了一瓶水递给了对方。
“塑,塑料瓶?”高要瞪大了眼睛,好像是见到了亲人一样,疲惫的身躯爆发了一股力量支撑着他从地上弹了起来。
……
沛县街上一家狗肉馆里,高要狼吞虎咽的吃着桌子上的炖肉,那饿死鬼投胎一样的吃饭速度看的人都害怕,生怕他一下撑破肚皮了。
李恪倒是对此不以为意,手里扣着一个酒盅,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幕。
猪牛羊可是三牲,在这个时代可不是平头老百姓消费得起的,所以这狗肉馆子就成了一些家里富裕的平民老百姓偶尔打打牙祭的去处。
高要自打离开考古现场就水米未进,这一天一夜提心吊胆的再加上被人打了一顿,时刻处于惶恐之中,肚子可是饿的不行。
所以,李恪索性就给他上了一大盆炖肉,即使在这个时代调味品缺乏,只有盐和一些酱料,还是馋的周围的人直流口水。
可是李恪和天使彦两人的打扮一看就不是他们惹得起的,所以只能远远的看着。
可没想到,这人呐,有时候大胆起来是真的不要命啊。
李恪正好笑的看着高要狼吞虎咽呢,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长的贼眉鼠眼的家伙一下就拍在了他的肩膀上。
“嗨呦,兄弟,真是好久不见啊!”话还没说完,来人就一屁股坐在了李恪旁边,自来熟的抓起李恪面前的酒盅美美的灌了一口。
然后,手伸到锅里面就抄起一块滚烫的狗肉往嘴里塞。
别说高要了,就连李恪都被气乐了,好家伙,打秋风打到他堂堂秦王头上来了,丫不知死活啊。
李恪唰的一下就看向了那人,然后皱起了眉头。
天使彦已经贴心的将这人的资料发给了他。
刘邦,原名刘季,泗水亭亭长。
要说神话中最令人厌恶的人是谁,这货称第二,没人敢争第一,哪怕是圣母婊易小川都得往后排。
但问题是,这货又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讨厌归讨厌,可他的有些政策却的确有利于历史发展。
和刘邦比起来,项羽虽然是个悲情英雄,人气比刘邦高的多。但就事论事,这家伙灭了秦朝之后大兴分封可是妥妥的开历史倒车,更别提焚毁阿房宫,烧了咸阳城以至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的事儿了。
“兄弟,吃啊,你这愣着做什么?怎么,这狗狗不好吃?
我跟你说,这樊哙做的狗肉可是咱沛县的一绝,就连县尊萧何萧大人都称赞过。
来来来,再不吃可就冷了不好吃了。”
说着,刘邦热情的给李恪弄了一块,搞得好像他才是主人一样。
高要有些懵,向李恪投去了吗询问的眼神:这人认识?
李恪笑了笑,拍了拍刘邦的肩膀:“刘季,这都成亭长了怎么还耍弄这一套。”
刘邦身子一僵,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认不认识这桌人自己清楚。
往日里凭这厚脸皮的性格混吃混喝也不是没被人识破过,可这些穿着上等的人都是要脸面的,就是真识破了,为了自己的面子也很少有当场发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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