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在反抗权威这件事情上,竟然达成了某种默契,各自加一把柴,将火拱到最高。
队伍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便是救人。
不曾下去的男人,伸手拉起最上面的人。
最上面的人,再拉起前排的人。一边拉扯,还一边有人再次摔倒,场面乱成一团。
季同深受其害,忍住身上的剧痛大喊一声:“陆际洲,立刻,马上,将火把点上。”
“哦!”
陆际洲答应一声,不慌不忙的来到队伍前面的马匹跟前,挨个从褡裢里翻火油。
队伍被迫改走狭窄陡峭的山路,马车上不去。早在逃离山洪时就已经弃了,东西也扔了不少,剩下的装在褡裢里。
都啥时候了,还不着急!季同气得肺都要炸了,又担心骂人会让人干脆撂挑子不干了。剩下的人他可不信,只好一直忍着不发作。
陆际洲并不是诚心磨蹭,只是不想太惯着季同而已,让他长点教训,别死抠死抠的钻在钱眼里,误了大事。
半刻钟后,火油和火把找到,陆际洲将火油淋在火把上点起来,并豪奢的点了二十个。
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终于有了亮光。众人心底恐惧消散的同时,连摔跤也变得少了。
汉子们一个个爬起来,严重者退到外面,轻微者继续下去帮忙。
遗憾的是,那匹健壮的红马最终还是死了,季同也受了重伤。
被抬起之前,季同拼命伸出右手,全身抚摸渐渐冷却的宝马,跟它做最后的道别。
“拜托将小红好好的埋了吧,让它来世投个好胎,再做一匹好马,得主人信众爱护,过得比人还好。”
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哭腔,含着深切的悲痛之意,不舍之情。若不是知道他平素为人,莫不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手下的差役不得不按照上司的要求,挖个坑将宝马埋了。
要他们说,不如直接炖了吃掉。宝马才三四岁,正是最好吃的时候,既不会太嫩没嚼劲,也不会太老咬不动,热乎乎一碗吃下去,也更有力气不是?
可季同向来说一不二,他们也只是想想,不敢说出来,更不敢不听话。
杜若梨趁人不注意时,躲进空间里。等人都走了,悄悄将马运进空间里。
以后找机会卖了,也是一笔银子,白白扔掉多可惜。
卖不出去自己吃也好呀,她还没吃过马肉呢,听说很好吃。尤其是常年运动的肌肉马,肉质紧实细腻,比牛羊肉味道都好,她正好尝一尝。
随意踢了几脚土进坟包,杜若梨连滚带爬的赶上队伍,缀到队伍最后。
点燃的火把,季同没有,也不敢要求收回。隔一段路举一个,照在半空中,勉强照亮前行的路。
原本走在最后的陆际洲,举起犯人手里唯一的一个火把,回头用深潭般的眼睛看了她一眼,再看看她沾着些许泥土的手指,若有所思。
看什么看,没见过绝世大美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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