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则收敛心神,认真道:“人这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我是这样想的,要给晓芳一个盛大的婚礼。当然,婚礼形式怎么样后面慢慢谈。按照我们那边的习俗,先订婚。你们要是同意让晓芳嫁给我,我就回家,跟我家人商量。”
相比那些天花乱坠的说辞,商量一些实实在在的计划,更有用。
杨胜利微微点头,“你这个态度还差不多!”
吴则看杨胜利的态度显然是不反对这门婚事,再看程珍琴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内心肯定是还在纠结。
“我先说一下我们那边的习俗,订婚形式肯定是比较简单。我记得我哥订婚的时候,是送了半扇猪肉,还有一些鸡鸭,主要是请女方家人吃顿饭。”
杨胜利微微点头,也没别的要求。
他知道目前的情况,已经容不得他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吴则这位准女婿。
形式隆重不隆重,在他看来真没有纠结的必要。
他以前娶媳妇的时候,拎了两根带皮带肉的排骨上门就把漂亮媳妇儿带回家了。
在他们那個年代,结婚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没太多讲究。
当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轻人结婚不同人家有不同的形式。
最近有些人还流行车队接亲。
听说有个同事的女儿结婚还去外国什么岛旅游度蜜月。
在他看来没太大的必要。
结婚以后,两个人平平淡淡过日子,和和美美,那就行了。
什么形式,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
“你觉得应该怎么办?”他扭头看向了妻子。
程珍琴哪有什么看法。
今天召集这么多姐妹亲戚,本来是同仇敌忾讨伐吴则,结果说着说着,变成了商量婚事。
她也没想过女儿那么快结婚!
“办,肯定是要办得风光一些。我就一个女儿,我……”
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过她这一开口,屋里其他亲戚立即就心领神会了。
他们家人都接受吴则和杨晓芳的好事了,大家自然是送上祝贺。
这可是喜事一桩!
程思萍已经把现金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本来就是自己借出去的钱,拿回来也是心安理得。
而且看得出来吴则不是酒囊饭袋,如果杨晓芳能够嫁给爱情,与此同时能够生活富足,那就是一石二鸟,打灯笼找不到的好事!
“二姨说得对,婚礼必须办得风风光光才行!”
她了解女人的心里。
杨胜利、程珍琴就一个女儿,肯定是要风光大办,在同事朋友面前出一回风头。
总不能独生女儿出嫁,还悄悄咪咪的,让人瞧不起。
对于杨晓芳来说,那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幸福时刻,更要风光大办。
如果男方家庭困难就算了,既然男方有能力,有金钱,在这种事情上就没理由抠抠搜搜。
“肯定要风风光光的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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