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曦,“……”
早知道她就直接赶马车了。
向曦后悔也来不及了,她都走这么远了,直接走回去,却什么事都没做,岂不是更浪费时间。
她干脆就路过一个鞋子铺子就进去看。
一整日。
向曦就逛了不下十来个铺子,脚都快逛软了,晚上还要赶着宵禁之前回到宅子,到家后累得不轻。
高盛在院子里,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外面了,听见声音,快速走出来,就看见向曦坐在门槛上擦汗。
“这是怎么了?”高盛上前把她拉起来。
向曦咧嘴叫疼。
“我出门逛了一整日,脚快走断了。”向曦郁闷地摸了摸额头,“我太笨了,竟然没想到赶马车出门。”
高盛伸手就把她抱起来,向曦吓了一跳,忙抓住他的衣袖。
“傻,不知道找个人跑腿回来通知三弟一声。”
向曦摸了摸鼻尖,哀嚎一声,“我怎么没想到,活该我脚走痛。”
“明日我跟你一起出门。”高盛把她抱到屋子里放下,又去厨房里端了泡脚的水过来。
向曦把袜子退掉,慢慢放进水里,感觉脚上瞬间舒服不少,她忍不住高兴地朝高盛笑。
高盛无奈地笑了一声,“下次可别这么傻了。”
“你先泡着,我去厨房把晚饭做出来,三弟他们都吃过了。”
“好。”
向曦吃完饭,高盛把热水也烧好了,正好给她用来泡澡,向曦把一身汗味洗掉,舒舒服服地躺上床。
高盛把床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一点霉味都没有,白日里拿出去晒过。
向曦躺在床上,高盛一边给她扇扇,两人说了会儿话,才闭眼休息。
翌日一早。
向曦跟高盛吃了早饭,就一起出门。
这次向曦依旧直奔鞋铺,实际上府城的鞋铺都是成衣铺子里跟着一起售卖的,没有单独卖鞋的,她把这些铺子里的鞋子样式都看完,也得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比如府城里的鞋子样式传统,也带有自己的特色,她把这些样式都画下来,至于鞋垫,就没有什么突出的了,千层底布鞋是最常见的。
但跟村里做的都不一样,她甚至试着穿过,发现舒服是在于材料,并不是鞋子本身,但凡这个做鞋人换成普通的麻布来做鞋,舒适度就大打折扣。
向曦语气愉悦地说,“看来嫂子她们的手艺还是很好的,拿来做鞋子卖,价钱不高,肯定能卖出去。”
“正好,那我就把马车赶去军营那边的大街了。”高盛说。
向曦点头,一边看外面路过的街道有什么好看的。
这边,两人很快赶着马车到了北街上,这边比起正街那边,没有那么繁华,但该有的各个铺子都有,路上来往的行人,明显是行伍出身的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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