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大师兄(1 / 1)爱舔鱼的舔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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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来见过你大师兄悟空。”

江牧指着悟空说道,虽说悟空诞生并不久,但他生出灵智之前便已经在江牧左右,辈分自然高几个义子一级。

主要江牧觉得悟空还是当大师兄比较好,毕竟实力摆在那里,上万单位的灵力,连他想要拿下悟空都需要费点手脚,等悟空各项武艺提升,再增进一些修为,搞不好连江牧都打不赢他。

李修没有半点犹豫,立马拜倒,说道:“李修见过大师兄。”

悟空喜得直抓手背,他亦知自己是一只猴子模样,难免会被人看低一眼,如今这小师弟如此识相,难免让他心喜,连连道:“师弟快起,师弟快起。”

李修当然不会看低悟空,这可是一条上好的金大腿,这可是将来扫荡群虫的齐天大圣,斗战胜佛,而且最是看重兄弟朋友,只要抱紧了金大腿,躺平了也能混个金身正果。

“你这段时间做得不错,武功也没有落下,到了练骨境界,着实辛苦你了。”

江牧一眼便看出了李修武功达到了练骨境界,十二岁达到练骨境界已算得上天才了。

“为义父办事怎算得上辛苦?”

李修虽然嘴上说得轻巧,但回想起这一个月的经历简直是一把辛酸泪,重新厘定土地的命令刚刚下发,他就天天被人暗杀,他姐姐养的死士都全部战死了。

要不是他的义兄义姐看他实力太弱,一人派了五个练腑高手过来,加上他自己麾下的十个练腑,总共二十五個练腑高手昼夜不息的贴身保护,他早死八百遍了。

也多亏了虫兽贸易让江城练武变得容易了,练腑高手也多出来不少,不然根本凑不出这么练腑高手。

李修也被源源不断的暗杀搞出了真火,尤其是其他义兄义姐根本没几个去刺杀的,光跑来刺杀他,合着都当他是软柿子,好拿捏是吧。

这帮世家贵族做得初一,就别怪他做十五了,直接大军镇压,他遇到一次刺杀,也不问是谁干的,直接随机挑一家世家抄家灭族,田产家财全部充公,所有成年男女充劳役,男子去搬砖挖矿,女子去踩缝纫机,总有适合人干活的地方,反抗杀无赦。

区区几个高手搞暗杀还行,正面对抗大军火力就是找死,几轮下来就被打成马蜂窝。

这一套硬刚下来,李修的行政区反而更快完成厘清土地重新分配,代价是他在士人里名声也臭大街了,到处都在骂他认贼作父,卖主求荣的。

江牧不读心催眠也知道他这段时间确实辛苦,说道:“你做得好,为父会记得你的功劳。”

他指点了一番李修的武功,但并没有传授他新的武学,贪多嚼不烂,李修现在要做的是把基本功打好,等到了天人学习效率上升了,再考虑练武学,这才是对于普通天才性价比最高的做法。

毕竟不是谁都像江牧一样,瞬间满级武学,对自己修行的重心做一定的合理分配是普通玩家的基本功,只有挂狗才会挂一身武学。

江牧又在李修身上的几个大穴上点了几下,输入了些许微弱的灵气替他淬炼骨骼,帮他加速练骨修行,原本他至少还要一年多才能完成的淬炼骨骼,如今最多只用个把月,节省了将近一年时间。

这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人体是极为精密的,稍有差池轻则武功尽失,重则当场暴毙,甚至大部分天人九境都没法用灵力帮别人锤炼骨骼,唯有踏入武圣道的武者,可以沟通身体器官细胞意志,和身体“商量”着强化才不会出现问题。

“多谢义父赏赐。”

李修作为当事人外加未来重生者自然知道自己身体发生了什么,这可是传说之中的武圣传功,洗经伐髓啊,即便在未来也只有极少数富人或者立下大功劳者才能请得动武圣来洗经伐髓。

这可不是单单减少了一年苦工这么简单,武圣为他重新沟通激活细胞意志后,便是给他打下了武圣之基,以后突破武圣都比寻常人多一分机会。

在未来武者共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者是江城正统的武圣道,二者则是强行镇压身体细胞意志夺取身体控制权的天人道。

官方口径是二者没有高下之分,但是江城高层大多数走的都是武圣道,热门专业冷门专业该怎么选不用想也知道吧。

“好好修炼,作为我的义子,怎能如此弱小?”

江牧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勉励,既然李修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和决心,他便有资格做江牧的义子。

“是,义父。”

李修抱拳道。

“去发个电报,让你的义兄义姐们也过来一趟。”

江牧说道。

“是。”

李修匆匆忙忙的下去,将电报发给兄长与姐姐,陈斌苏洛二人听闻江牧归来,交代完手里的事情便火急火燎的往这边来,红昭却是跑到一处阁楼,敲了敲门,说道:“许姑娘,义父回来了。”

阁楼门瞬间打开,只见一道倩影飘然而出,正是许素,她这段时间都在红昭负责的行政区待着,这里位置相对居中,遇到什么事她方便支援,她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既然答应了江牧帮忙照看一下,便会认真完成,绝不敷衍了事。

“他在哪里?”

许素问道。

“在硫金城。”

红昭说道。

嗖!一刹那,许素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天际。

“……”

红昭看得眼呆,这位许姑娘未免太着急了吧,她还想让她带自己一程的呢。

这段时间两个年轻女子相处得倒是还算不错,原本她们一个清冷安静不爱说话,一个小心谨慎不敢乱说,正常是不会聊到一块去了的,但偏偏她们有共通爱好,都喜欢闲暇之余听音乐和听戏,甚至喜欢的作者大部分都是重合的。

红昭帮许素买过珍藏版唱片,还一起去现场听过戏,一来二去便成了好友,不得不说,共同爱好的确是成为好友的最好途径。

忽然,一道流光从天边飞回来,落到红昭面前,灵光将她一卷,再次飞遁向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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