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猾(1 / 2)302号房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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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野猪不同的是,此兽的毛色青绿,前颊长有一片白毛,唇齿间露出四枚长牙,煞气腾腾。

摊主也是一个巨汉,背负两把石斧,他见木冕等人驻足细看,身体探前,声如洪钟:“这头当康幼崽是我从钦山所盗,天下少见,才三个月大,就适合当斗兽。卖,卖五枚,不,四枚恶兽兽核。”

几人倒吸一口凉气,三个月大的当康就如此巨大,成年后会是咋样?想想就打心里发颤。

还有,售价要四枚恶兽兽核,别说木冕,就算整个石岩部落搜刮一空,也未必凑得够。

三人忙不迭离开,只把巨汉晾在原地。

他喃喃自语道:“怒河一带就没有见过世面的,就算是大型部落,也是一股小家子气,看来你是卖不出去了。”

他将头转向当康幼崽,那头小车般的小猪崽讨好般嗯哼了两声,又把目光瞄向一旁的恐龙肉。

“吃吃吃,就知道吃,要不是你太能吃了,老子也不会把你卖了。”

巨汉无法,将旁边的恐龙肉撕下了一大块扔给了当康幼崽,后者毫不客气,狼吞虎咽几口吃光了。

它还想要,巨汉怒了,砰砰砰狠狠砸了几拳,砸得小猪崽晕头转向,只能趴倒在地。

他是一名独行者,一直在漂泊,寻找晋阶的契机。获得四阶恶兽兽核对他来说,比打蚊子还容易,但当康幼崽却是可遇不可求,可他没有想到,偌大一个怒河流域,竟然没有一个部落是识货的。

木冕在看犬。

宠兽卖场也有不少犬类,但仅仅用来当宠物而已,没有人会带出去打猎。

在原始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猎犬,因为,相对于恐龙来说,犬只太小了。在原始世界,巨犬都是联群成队的,在野外,单独一只SOLO,活不过一天。

木冕心目中的“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在他看到所有犬类后,心思就破产了。

最大的犬只,也不够霸王龙一口吃的。

还是找大中型斗宠才现实。

逛了半圈,终于找着了一只认为还不错的。

镰刀龙。

镰刀龙幼崽只有半人高,还处于认生的状态,不过锋利的爪子、尖锐的牙齿,让它在一大群斗宠中也是出类拔萃的,重要的是,它居然是吃草的。

一头好勇斗狠的镰刀龙居然是吃素的,这可真是斗宠的好选手。

但,镰刀龙也是少数性情过于凶猛,会噬主的斗宠。

要是木冕压服不了它,这货肯定会反咬一口,到时就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他还在盘算要不要买下镰刀龙的时候,忽然猛莺指着一只动物问道:“这是什么?”

木冕转头一看,一名头戴竹笠的原始人手里提着一个竹笼,笼子里装着一只动物,似狐非狐,似犬非犬,长着一身漂亮的红皮,双眼又大又萌,极为可爱。

猛莺惊喜的问道:“这是啥?很漂亮。”

那人本来要走,见有人询问,于是又坐了下来,取下竹笠。

原来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原始人。

这也是木冕第一次看见有人戴帽,不禁多看了几眼。

这顶竹笠手工非常粗糙,不过是用几十根竹片随意乱编而成,仅仅可以防晒,却不能防雨。

年轻人苦笑一声:“它叫猾,你要是喜欢,可以便宜卖你。”

猛莺摊手道:“我没钱。”

年轻人怒了:“你是想消遣我?”

说完又想提笼离开,却被木冕一手压住:“她没钱,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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