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宾如坐针毡,连手中肥瘦相间平常最爱吃的大肉包子都有点不香了,
“哥,我脸上有花?”
高要摇头,
“脸皮厚成墙,哪里刻的上花?”
高宾弱弱道,
“那你看我的眼神好奇怪。”
“哥,我不喜欢男人。”
“靠。”
高要看下杂货铺里面,得亏燕妮进去哄丽萍了,否则听到的话怎么看大家?
“晋仔呢?”
高宾暧昧一笑,
“大佬,昨晚你发话必须要泡上大嫂,阿晋一大早就起床去找卖花女买玫瑰的嘛。”
“这小子,喊他等我都不肯。”
高要哈哈一笑,阿晋做事就是认真,他捏捏下巴,
“今天你跟着我。”
高宾也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闻言便无所谓道,
“要哥你发话,我肯定跟着嘛。”
“要哥,宾哥。”
香喷喷的粥香弥漫而出,燕妮招呼,
“可以食粥啦。”
高要几人都是大肚汉,对他们来讲,吃包子也是能吃饱的,关键不划算啊,哪里比的上食粥靠谱?
一海碗香喷喷的粥再配上碟自家做的咸菜,呼呼下肚,那满足感前所未有。
“大嫂好手艺,吃的高兴。”
高要跟高宾没几下就把滚烫的粥吸个饱,看的燕妮高兴不已,
“要哥,宾哥,说了多少次,以后食粥就好。”
“不要带包子、油条啦,好贵的。”
高要摆手,
“大嫂,以后不要讲这种话。”
“难为情。”
“泰仔还在睡?”
燕妮点头,她犹豫下,
“不如我去叫醒。”
“别,别。”
高要赶紧喊住,
“没什么大事,让他好生养着,走了。”
“大嫂,中午别给我们留饭了。”
高要先去里面打了個电话,片刻后便出来叫上高宾,
“宾仔,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高宾精神抖擞的站直身体,他大声道,
“赴汤蹈火啊,要哥。”
这家伙去年才加入全泰顺,到现在都没有一年,不过已经凭着敢打敢冲而成为全泰顺的四九,下一步就是扎职红棍!
当然了,这是高宾的说法。
无论在哪个社团,红棍都是绝对的核心。、
而且这职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高宾想上桌吃肉就得有人下桌,哪这么容易就扎职上位?
高要笑吟吟道,
“宾仔,我一看你这样就晓得你只是缺个机会。”
高宾头点成鸡啄米,
“要哥,你真是慧眼如注。”
他笑嘻嘻的充当捧哏,
“我8岁那年,算命的说我天灵盖有灵气冒出,将来不得了啊。”
“好,有雄心壮志!”
当前年代的年轻人就跟港岛一样,充满了勃勃野心,但凡有一丝机会,他们就会拼命抓住,哪怕只是片木板,也会抓紧而不让自己落水。
高要手一挥,
“把你的小舢板开出来,我们去九龙。”
高宾喜出望外,
“要哥,是去九龙城寨?”
他喜滋滋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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