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维森有着一头灰色的卷发,碧绿的眼睛闪闪有光,额头上略微有着皱纹,脸上带着点商人精明的神色。
他出身佃户家庭,自幼却喜欢思考,这种对陌生世界的渴望,造成他小时候不是与其它混小子一样去偷看管家的女儿洗澡,而是将时间花在了学习之上。
等到十八岁的时候,靠着自己努力,他已经可以完整地读出一封短信了,这实在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父母也对他寄以重望,去到摩尔城里面的狼流派学习武艺成为斗士,可惜天赋不足,资源不够,最终失败。
同龄人以为他会就此沉沦,和父母一样作为一个佃户,或许幸运点还能成为一名书记官。
可老维森却是魄力十足,和一名贵族签订契约,把自己抵押出去,以成为奴隶的代价拿到一处山林的开采权。
“我只需要2年,就会偿还债务,否则就将我打上奴隶的烙印吧!”
当时的他如此说,以至于所有人都以为维森发疯了,父母差点把他送到疯人院。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都错了!
孤注一掷的老老维森,开始砍伐森林里的原木,聘请工匠,老维森发挥自己的口才,答应事后之后的利润平分,就这样空手套白狼,获得了免费的工人。
在摩尔城贩卖精美的家具大获成功,广受欢迎,第一年的利润就偿还了所有的债务。
之后更是在林地里发现了铁矿,在不断的献金和利益交换下,好运的老维森打下了一片基业,开了一家“黑森林”商行。
最让老维森得意的就是把自己三代以来就是佃户的一家从村庄搬去了更加安全的城市,在摩尔城扎下根。
道路上。
“让小伙子们都快一点,我们要在日落之前回到摩尔城!”
他看了看缓慢的车队,略微有些皱眉,大声喊道:“到了摩尔城,有热腾腾的肉汤、大块大块的燕麦面包,还有柔软的女人……还是你们想在荒野上再睡一晚?”
食物与女人的力量是无穷的,车队的前进速度蓦然加快。
老维森见着这一幕,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老了。
荒野危险,如果遇到传说中的妖魔,那就是死路一条。
老维森曾经见过妖魔,那是怪物,是老维森见过最恐怖的生物。
那头妖魔突然出现在摩尔城里,狼头鹰身,红身黑爪,房屋大小,老维森见到时,嘴里还叼着几个人啃食咀嚼,幸运的老维森没有被妖魔发觉,足足死了数百人,才被领主和斗士们镇压了下去。
事后,老维森对着家人感慨:“我捡了一条命。”
行走于各个城市和乡野之间的商人本就是拿命做买卖。
妖魔的出现,也让整个世界动荡,盗贼,马匪也是如杂草一样冒出来。
想到这里,老维森想起那个搭顺风车的青年。
一個独自出现在马车旅馆,自称旅行者的青年。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名青年相当不简单。
老维森在心里多次思考,加上青年给的一小袋金子后才让他搭了顺风车。
和这个年轻人短暂交谈后,老维森可以看出他的谈吐不凡,只是很快,老维森的见识就被那个年轻人掏空,旋即对方恢复懒洋洋的姿态。
车队缓慢地前进,到了黄昏的时候,终于抵达了摩尔城。
在夕阳的余辉之下,高达三十英尺的城墙巍峨耸立,呈现出一种暗青色,缝隙与阴暗处长满了青苔,带着一种历史的沧桑错觉。
城市门口处熙熙攘攘,守城的卫兵在不断盘查,车水马龙,等待的商队连绵不绝,排着的队伍有数百米,农夫,小商贩,马车,佣兵都可以见到。
一股城市的鲜活气息油然而生。
“维森阁下,我们就此分别吧!”
“哦!那真是太遗憾了。”
老维森有些惋惜说着。
陈杰轻笑一声,旋即走入热闹的街道。
………………
………………
摩尔城
“狼流派?牛流派?狮流派?”
多日打探后,陈杰在自己购买的院子里思考着这些天收集到的情报。
这个世界想成为斗士,最佳的途径就是去各大流派修行。
这也是很有特色的一点。
以往,想成为斗士,平民是十分艰难的,斗士基本被贵族所垄断。
可自从三百年前,这片大陆妖魔出现后一切都不同,数个王国灭亡,百万人流离失所,无数贵族也相继消亡,让斗士这种传承流入了民间。
在三百年的发展里,就出现了流派这个类似于拜师学艺的地方。
而摩尔城里,斗士流派就是这三个大型流派。
至于其余的小流派陈杰则没怎么考虑。
“嗯,果然还是大型流派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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