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鸡脚,李赫胃里一阵翻搅,差点当场吐出来。
鸡脚不雅,看了都觉得有辱斯文,这人居然给他吃,简直就是在羞辱他...
他刚准备质问对方为何要给自己食用如此上不得台面的食材,便听驿官自顾自继续说道:“鸡脚心上最嫩的一块肉,主公称之为掌中金,一只鸡身上只有两块,取这么一盘大小相同的掌中金需要杀几十上百只鸡呢。”
哪里要那么多鸡,主公说过,这玩意儿都是用来忽悠傻子的,若要形状一样,用刀多切两下就是了。
其余的鸡,已经被送去了城主府和军营,权当使臣给大家加菜!
这人真不错。
末了驿官疑惑的看向李赫:“我家主公说这食材极为珍贵,只有贵人能吃得起,使臣之前没见过么?”
听出驿官口中隐隐的鄙夷,李赫的声音沉了沉:“见过自是见过,只是我志国对吃食更加讲究,本官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食材本真的样子。”
一道菜消耗几十上百只鸡,倒真是价格不菲。
只不过没必要让对方知道自己没吃过这东西,平白落了身份。
驿官双眼亮晶晶的:“志国不愧为大国,小的仰慕已久,也不知有生之年能否过去瞧瞧!”
等我家主公准备好装备粮草,就过去干死你丫的!
李赫没同这人多言,而是自顾自从另一只盘子里夹起一块肉:“这又是何物。”
他是讲规矩的人,同一道菜不会吃第三口。
驿官的表情满是羡慕:“这是鸡舌尖,不同于掌中金只能取自公鸡身上,鸡舌尖只能在母鸡身上得,这一盘也是几十只鸡,啧啧,果然是使臣的待遇。”
这话当然是忽悠人的,若不是城主说鸡头上还有些肉,他还能把鸡冠子剁下来当盘菜。
李赫:“...”虽然味道还行,但他更想吐了怎么办。
第三盘菜是汤羹,味道极其鲜美,甚至还有些弹牙。
看李赫忍不住多吃了一勺,驿官当即解释:“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菜,鱼肚参鲍羹,这一盘菜,可是要耗费无数人力去海里捕捞,这价值...哎呀!”
如今国号未定,他们也没有很好的自称,对外都自称我国。
海里的食材难得,是因为之前那些人下不去水。
主公最近发明了一种水中气囊,只要穿在身上就能在水中呼吸一盏茶的时间。
因此现在这东西真没多难得,都是主公着人处理好并烘干再送到各个城中,想吃的时候,放水里泡一泡就好。
鱼肚也就是鱼鳔,都是城主平日里吃剩下他没舍得扔,拿出来晒干的,没想到出乎意料的鲜美。
整道菜中,最贵的就是人参,不过就大厨的手艺,那根人参最多也就是擦伤,没有什么要紧。
吃鱼同样不雅,李赫放下勺子,别过脸不去看那道鲜美的汤羹,转而看向桌面最正常的一道菜,先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郑国的菜品精致昂贵,虽不能说上不得台面,可终究是有些怪,让他无法下口。
可若是提出异议,他又不想对上驿官那种“你们国家竟然没有这道菜”的震惊眼神。
驿官一脸得意:“这是猪肩膀的雪花肉,一头猪身上只有一片,您这道菜用了六头猪,而且是我们从小用草药喂大的猪,没有一点腥臊味。”
当然不会有腥臊味,因为这些猪都是按照主公所教,从小就劁过的。
如今刚好可以让他吹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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