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薄大哥说我的酒适合给官家夫人小姐喝,所以就带着我直接到大酒楼里卖了,价钱会高一些。要不是他,还卖不到这么高的价钱呢。”
“又是薄公子啊...那可得好好谢谢人家。”
高氏如今觉得这个薄青山真是个大好人,一定要好好谢人家。
“嗯,奶奶,我买了猪脚回来,到时候卤好了给薄大哥跟明婶他们家送去尝尝。”
“好好,春儿真是太能干了,把奶奶高兴坏了。”
高氏真的高兴坏了,将银子反复拿在手里摸了又摸,又拿称来称,好几番确认了是真的二十两。
她慎重地用平时装银子的盒子放好,加上交了税后剩下的卖稻谷的钱,里头如今大概有二十四、五两银子在,这是平时不会动的。
剩下那些散的铜钱,加上今日得的两串半一共有约四串。
高氏放好后又不放心,再放到一个更大的盒子里又加了道锁,推到柜子的最里面,这才安心了。
莫惊春将今日买来的猪五花洗净,切成每块约二指宽的均匀小块,凉水下锅焯过。
另一面锅中倒油烧热,放入刚买回来的八角炒香,下入几块冰糖煸炒糖色。
待冰糖化开、糖色变得微黄冒泡时,再下入肉块煸炒直到颜色变得透亮,渐渐熬出肥油,加黄酒去腥、酱油调色。
锅中倒入烧滚的水没过肉,然后再放冰糖与香料一块焖煮。
她心中算着时间,觉得差不多可以了。
掀开锅盖,氤氲的蒸汽裹挟着浓烈的肉香味扑鼻而来,莫惊春沉醉地吸了一大口,喉咙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简单用盐调味后大火收汁,装盘。
莫庆林早早的等不及了,一直站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被她赶出去好几回。如今见莫惊春冲他招手,立马屁颠屁颠跑过去。
原来莫惊春盛出了两盘,她递给莫庆林其中一盘道:“小叔,你把这个送去给薄大哥吧,告诉他卤猪蹄得等明日才能吃上。”
她今天在家中做饭,又把锅中剩下的红烧肉重新装了一碗,自个儿端着到了莫同明家:“明婶,家里买了肉,我想着给您送一些,还要谢谢您上回借的酒曲。”
“酒曲才几个钱啊?”刘氏又开心又替她心疼银子,就要将肉塞回她手上,“送这么多肉来做什么?你叔跟我又吃不完!”
“哎呀...”莫惊春圈住她的胳膊,拉长声音撒娇道:“明婶跟明叔平时都心疼春儿,还不让春儿以后孝敬你们?”
“好好好...”刘氏心里暖暖的,“你叔喝了你酿的酒,说好喝呢。”
“那我下回酿得了还给明叔送来!”
“好嘞,你要有空就教教婶也行,省得总白喝你辛苦酿的。”
莫惊春一想,要是刘氏和她一起酿的话她家的院子里能放好几个大缸,到时候酿出来能有几十坛酒,量就上来了,赚的银子岂不是更多。
她心里觉得可行,打算先教会刘氏,再问她有没有和自己合作这个想法。
于是满口答应:“等下回婶子有空了来我家,我教您。”
酿酒拿出售卖虽然挣得多,但是费时太长了,动辄两三个月。
这其中的时间里她打算试试其他生意。
譬如今天在肉摊上看到了猪脚,便想到了卤猪脚,进而联想到其他的卤味,都可以在家做了去镇上摆摊。
她用来挣钱的本事,便是这一手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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