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活生生的人,同样会死、会受伤、会流血。
“兄弟们杀啊!为妻儿老母报仇!杀了这些鞑子!”苏大永怒声高喝。
他的妻儿老母都被鞑子折磨而死,一家六口只剩下他苟延残喘,如果不是被潘盈盈和于朝生买回桃源村,他估计早早就死了。
桃源村就是他的家,是他的希望。
之前他没有能力,现在他手里有武器,身上有力气,哪怕是拼了性命,也绝不允许鞑子再破坏他的第二个家!
“杀啊!”
喊杀声震天,那十七名混血少年高喊着举起手中屠刀,斩向这些给了他们另一半血脉之人。
混血崽子是比大宇人更低贱的奴隶,是连牲畜都不如的东西,一只鸡、一头猪,都比他们更有价值。
是桃源村的人告诉他们,他们并不比谁更低等,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应该挺直脊背活在这世界上。
鞑子想要再次将他们踩到泥里,他们会用手中的长刀告诉他们,做梦!
潘盈盈刚挑开几根长矛,身后就传来绿梅的声音,“姑娘!我来助你!”
听到动静,她脑袋微微一偏,串了铁链的哑铃便从她耳边飞出,一下就把前头一个鞑子的脑袋砸了个稀巴烂。
潘盈盈:……
我谢谢你嗷。
红莲手中铁锤一甩,面前的鞑子胸口就被砸了个鲜血迸溅。
潘礼的手抖了抖,小姑凶残,她身边的人也凶残。
潘大金顺势将他一把拽到身后,举刀架住刺过来的长矛。
潘礼正要上前,一道灰影飞速窜出,只见两道刀光一闪而过,齐烟的双刀已经将那些鞑子砍杀。
她顺手挽了个刀花,双刀上的血迹洒落在地。
潘礼咽了口口水,齐婶子也好凶残。
潘大银一巴掌拍他背上,“发什么呆呢!想死不成!”
潘礼不敢再走神,和潘廉对视一眼,两人各自缩了缩脖子,跟在父亲身后继续杀敌。
于朝生一早就注意到了高头大马上的将领,只是离得有些距离,不好直接过去杀了对方。
好在城墙上的潘老头一直在用弩箭为他开路,没用多久他就杀到了屠苏近前。
这匹黑马看起来很不错,他得拿下送给女朋友。
这么想着,他飞身而起,重剑直指马上的屠苏。
屠苏正打算跟他会一会,因此也从马上一跃而下,两人很快战在一起。
于朝生虽然使重剑,但他本身不是靠力量取胜,而是人剑合一,剑随人动。
屠苏是草原上有名的大力士,还曾有“王庭第一勇士”的美称。
他的武器是一柄开天斧,配上他两米的身高和铁塔一般的身形,看着就极其骇人。
重剑和开天斧在半空中相撞,于朝生被震退出好几米,几名鞑子见状,纷纷举着长矛向他刺来。
他提剑横扫,将那些人挡开,身形如鬼魅一般再次冲向屠苏。
就是这人害死了他还没取名的儿女!
屠苏力量大得惊人,于朝生只能用巧劲,几个回合下来,他的虎口被震裂开来,流了不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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