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五章 水泽宝珠,断头不死(2 / 2)独孤欢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能看到初升的朝阳,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他终于通过了考核,接下来就能顺理成章地打入黄泉内部,接替第九天干之位。

想到此,张九阳眼中露出一丝狠色。

这次他遭遇的凶险,早晚要一点一点,连本带利地全部还给他们!

尤其是那个第八天干辛,死老太监,根本就没想着让自己活下来,他是想借阴兵的刀来杀自己。

就在这时,二爷的声音幽幽响起,似是有些中气不足。

“小子,你该不会以为天亮了就没事了吧。”

他冷笑一声,道:“只要你杀了阴兵,那就是不死不休,他们已经记下了你的灵魂,白天无法出兵,等到了晚,就会继续来袭,直到将你杀死,魂飞魄散!”

阿梨反驳道:“那龙女姐姐也杀了阴兵,难道她也会死吗?”

“龙女法力高强,阴兵暂时不敢招惹,但你们可不一样。”

顿了顿,二爷继续道:“除非你们趁白天赶回京都,然后让监正护你们一辈子,不然总有一晚,会死在阴兵的刀下!”

“小子,不然你以为我为何会说,让你来抢我头颅的人,就是想让你送死?”

这才是阴兵最恐怖的地方,不但源源不断,而且夜夜追杀,至死方休!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第五境甚至第六境的大修士,也未必就能活下来,除非有相应的破解之法。

否则人总有力尽的那一天,要么就是像龙女那样,法力磅礴如海,身为真龙更是天地气运所钟,即便是地府也要忌惮三分。

这一刻,张九阳才知道六百年前的那位诸葛七星到底有多猛,竟然孤身杀进地府,使数百年内再无阴兵敢越界。

张九阳想要继续追问,他心中还有很多疑惑没有解决,比如身为走阴人的二爷为什么会被阴兵斩首,比如第八位天干辛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然后借机派他来送死。

他总觉得,二爷和那个声音像老太监一般的辛,应该有什么恩怨。

但没等他发问,二爷的神情就迅速萎靡了下来,面色变得惨白,声音也有气无力。

“我的断头术快到时间了,想要彻底化解阴兵诅咒,你们就去河底淤泥里挖一些新鲜的虾蟹、蚯蚓等物,给我捣碎吃下,为我续命……”

“要快……正午之前……”

他越说越乏,最后缓缓闭眼睛,没有了一丝生气。

几息之间,这颗刚刚还如常人一般的头颅,立刻便失去了所有血色,甚至还长出了尸斑,散发出一股股恶臭。

远处几只苍蝇嗅着味道飞来,如遇佳肴。

这种感觉十分诡异,刚刚还在和你说话的头颅,一眨眼就成为了腐烂的尸体,要不是周围不止自己一个人,张九阳甚至怀疑是自己精神出了问题。

“先回客栈吧,我也要把今日的事报一下,相信岳监侯也该等急了。”

李焰也是身经百战的灵台郎了,处理过大大小小数百个案子,但是像今晚这么惊心动魄的遭遇,还是头一次。

以他的实力,都差点死在这里。

张九阳点点头,道:“我去准备虾蟹还有蚯蚓。”

前世他在看搜神记、拾遗记等志怪书籍时,曾见到过一则奇特的故事。

故事称在百越之地曾有一个神奇的部族,名为落头族,其族人天生有种神通,唤作飞头獠。

东吴大将朱桓府,就有个婢女是落头族,她在晚睡觉时,头颅会自动飞走,倒也不害人,只是飞到河中寻找虾蟹和蚯蚓吃下,在天亮时回去,重新飞到身体。

有一次被子盖住了脖子,头颅无法接回肉身,她便大声求救,因此惊动了朱桓,才发现了此事。

后来朱桓和东吴的其他大臣说起此事,才发现原来在许多大臣的府都有类似的异人,他们都是南征百越时带回来的奴婢。

北宋官修正史新唐书中还详细记载了唐代落头族的栖息范围,大约在今重庆一带,当时称为南平獠。

只可惜到了头来,落头族就渐渐消失了,飞头獠的神通也不再见于记载,反倒是东南亚一带,兴起了所谓的飞头降。

张九阳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因此当二爷说要吃虾蟹和蚯蚓续命时,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故事。

看来他虽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但此世和华夏也有着许多相似之处。

……

一个时辰后,张九阳就准备好了虾蟹和蚯蚓,将其捣碎放在头颅面前。

说也奇怪,刚刚还像腐尸一般的头颅,竟像是闻到了美食一般动了动鼻子,而后主动张开嘴巴,狼吞虎咽。

他明明只剩下了一个头,连肚子都没有,然而那些食物被吞下后却没有漏出来,而是消失不见了。

这让张九阳看得啧啧称奇。

紧接着,二爷的脸又慢慢恢复了血色,尸斑也渐渐褪去,令人作呕的腐臭味也消失不见。

他缓缓睁开眼睛,咧嘴一笑,口中都是残存的血肉,看起来十分渗人。

“呵呵,小子,怕了吧,二爷我又回来了!”

然而张九阳却差点没有憋住笑出来,就连素来冷漠的李焰都转过脸去,眼神异样。

“喂喂,小丫头,你在做什么?”

“不许动,听见没有,二爷我命令你!”

“我的头发!!!”

阿梨哼着歌谣,将他为数不多的头发扎成了小辫子,还簪一朵野菊花,最后又用红带子绑了一个蝴蝶结固定。

她对着二爷嘘了一声,认真道:“九哥说,女孩子不能总是舞刀弄枪的,我在练习化妆呢。”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