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一章 明王梳妆,九阳上门(2 / 2)独孤欢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更嘲讽的是,前者暴尸荒野,后者却身居高位。

但想起净行道长的临终遗愿,张九阳还是问道:“不知少楼主可认识净行道长?他也是你们万符楼的弟子。”

“净行?”

孙明玉思索片刻,茫然道:“那是谁?多少岁,什么修为?”

“大概六七十岁,第三境。”

听到这话,孙明玉摇头笑笑,道:“这种资质的弟子我哪里会记得,净字辈的人,他见了我,还得叫一声师叔呢。”

张九阳皱眉,取出用白布包裹着的骨灰坛,道:“净行道长因除妖而死,只有一个遗愿,就是能葬入万符楼的墓林中,魂归故土。”

孙明玉微微一笑,道:“已经烧成了灰,谁知道他是不是我们万符楼的弟子,外人可是不能葬入墓林的。”

“不过……”

他话音一转,突然低声道:“现在我父亲正在闭关,观中暂时由我打理,如果你愿意帮我一个忙,这种小事倒是不算什么,一句话的事情而已。”

张九阳只觉得荒谬。

自己不辞辛苦将你家弟子的骨灰送回,你不感激也就算了,竟然还让自己帮忙做事情才能答应将骨灰安葬。

想起净行曾说过的那句话。

“道友可将我的骨灰带回扬州的万符楼,念在我几十年兢兢业业为宗门奔走降魔的份,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些报酬……”

张九阳心中一叹,净行道长要是知道宗门的态度,真不知会作何感想。

见张九阳不说话,孙明玉以为他答应了,就说道:“你在钦天监有关系,可知道一个人?”

“谁?”

“明王岳翎。”

说着孙明玉啪的一声打开折扇,当看清扇子画着的人时,张九阳不禁为之一怔。

那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少女,高马尾,穿红衣,手提一杆长枪,眉目如画,英姿飒爽。

虽然眉眼还有些稚嫩,但张九阳可以确认,正是少女时期的岳翎!

“翎儿和我曾是青梅竹马,以前她还救过我,七岁时我不小心跌入水中,就是她一枪把我挑了出来,还用枪尖拍拍我的脸,说小胖子,以后少吃点。”

“那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

孙明玉叹道:“可惜后来她就回冀州了,只有每年的六月份才会回扬州小住一段时间,再后来国公府遇难,她加入了钦天监,就很少再回来了。”

“所以,你是想……”

孙明玉点点头,道:“我已经有些年没见过她了,她现在好看吗?都喜欢什么?”

张九阳望着他,似笑非笑。

“所以你想让我撮合你和岳翎?”

“能撮合最好,不能的话也没关系,你告诉我一些有用的信息就行,比如她喜欢吃什么,有没有心仪的人……”

张九阳的笑容慢慢收敛,淡淡道:“滚。”

孙明玉一怔,而后神色也冷了下来,打量着张九阳,道:“原来你也是收到了消息。”

“什么消息?”

“还装。”

孙明玉冷笑道:“沈老夫人平时十分低调,这次之所以大张旗鼓地开办寿宴,邀请了许多能人异士,不就是想挑选一位外孙女婿吗?”

“在场的年轻一辈,十个有九个,都是为岳翎来的,你也不例外!”

他伸手拿走了净行的骨灰,道:“这个我可以帮你,但等会儿也请你自觉退出,我万符楼,算是欠了你一个人情。”

张九阳摇摇头,不再搭理他。

我能告诉你,我不是为了岳翎来的,而是为了沈老太君?

他想见岳翎,随时都可以,之所以来参加寿宴,纯粹是想见一见沈老太君。

张九阳来扬州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快速传播王灵官的信仰,收集香火。

若能得到沈老太君的帮助,相信他很快就能在扬州打开生面,迅速收获大量的香火之力,让观想图继续赐下传承,甚至是……

请灵官爷降世降魔!

就在他思忖之时,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一处。

张九阳看到老高等人竟然纷纷倒吸一口冷气,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所有钦天监的人都如遭雷震,就连申屠监侯都不小心打翻了酒杯。

张九阳心中一凛,难道是有邪祟?

他猛地抬起眼眸,而后瞳孔一震,愣在了那里。

只见前方缓缓走来了一道身影。

眉心一点花钿,好似红莲盛开,一袭淡红色的云锦罗裙,衣缀着金翠蝉翼,腰里束着一根淡金色绸带,勾勒出曼妙的曲线。

乌黑的秀发不再如往常一般绑成马尾,而是如瀑布般垂落在腰间,每一根都晶莹剔透,好似有光泽流转。

唯一格格不入的,是她手中提着的那口龙雀斩马刀。

张九阳顿时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这是……岳翎?

不是,美女你谁呀?

但见眉分秋水,眸如明月,五官俊俏绝伦,肌肤白皙无暇,身材高挑,行走间亭亭如玉,顾盼生姿。

更难能可贵的是,即便身穿女装,她的身依然有着一股抹不去的英气,明亮的目光令人难以直视。

任谁见了,都不得不称赞一声,好一个风华绝代的奇女子。

岳翎对众人的目光视若无睹,她龙行虎步,提刀而来,径直走到了孙明玉面前,静静望着他。

张九阳一愣,难道真如这孙明玉所说,两人曾是青梅竹马?

一念及此,他心中竟然泛起些微的酸涩感。

下一刻,岳翎清冷的声音响起。

“喂,麻烦让个位。”

“我要和他坐一块。”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