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1章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1 / 2)熊五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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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汪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最为高雅严肃的音乐殿堂“中央音乐学院”,主修小提琴等。

然而青春期的叛逆以及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摇滚风潮对他的影响,让他疯狂爱上了摇滚。

于是,1994年,汪峰组建了自己乐队,并以母校的门牌号命名为“鲍家街43号”,从此开启了自由快乐,却又最为艰辛困苦的摇滚时光。

之后在经历了七、八年漂泊无依的日子后,汪峰先是抓住机会,带领“鲍家街43号”签了和崔健、唐朝同一家公司,彻底走红。

后来伴随着内地摇滚乐坛在2000年进入霜冻期,“鲍家街43号”也不得不解散,汪峰最后选择了单飞,进入了华纳唱片。

从2000年单飞至今,汪峰一直活跃在乐坛上,差不多平均两年一张专辑,有热门单曲,也有深度作品。

虽然一直被调侃上不了热搜,但也早已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自己的厂牌音乐。

某工地宿舍。

只有10平米的小房间里,有个双人上下床,还有一个捡来的餐桌和一個十八手小电视。

光着膀子的王旭小心翼翼地打开新买的新老妈,凑近用鼻子闻了后,一脸陶醉道:“还是这味道香啊。”

随后就着还是热乎的馒头,吃得那叫一个香。

“刘刚,别弹你那吉他了,赶紧来吃饭!”

闻言,坐在床边弹吉他的刘刚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宝贝吉他放在床上后,随后也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了馒头。

因为做的都是体力活,所以两人饭量都比较大,不过好在工地外卖的馒头比较便宜,5块钱就能买10个大馒头。

这时电视里传来魏平的歌声。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

听到这,刘刚笑着说道:

“魏平老师这吉他弹得还真不错啊。”

一旁的王旭说道:“我觉得他这歌应该也还不错,毕竟可是徐泽给他写的。”

对此刘刚摇摇头,显然不太同意:

“旭哥,摇滚可是很很难写的,你看徐泽虽然歌都很厉害,但是这么久了,他也就只是出了一首《平凡之路》,我觉得已经很难有歌能超越他这一首了。”

“毕竟写摇滚是需要生活积淀的,徐泽才多大啊,还在念书呢。”

吃着馒头的王旭疑惑道:

“那徐泽为什么这么会写情歌?”

刘刚理所当然道:“这还用说吗?那人家徐泽长这么帅,虽然年轻,但肯定谈过很多女朋友了啊,所以别看人家年纪小,对感情的理解比你我都深呢。”

闻言,王旭赞同地点头:

“有道理,说起来我妈说等我今年过年回家,就托我二姨给我介绍个婆姨,她已经看好了,那妹子长得还可以,就是离过婚,不过还没有生过娃。”

刘刚瞪大了眼睛道:“离过婚的你也要?”

王旭叹了口气:“咱这条件,离过婚的人家还不一定能看的上我呢。”

“听我妈说,人家虽然没离过婚,但是因为长得好,还没生过娃,很多人都抢着想要她呢。”

听到王旭的话,刘刚不说话了,他知道刘刚说的是实话,他们这样的,还真是离过婚的都不一定能看得上。

这时电视里魏平依旧唱着。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听到这里,刘刚和王旭都是一怔,然后同时抬头看向了电视。

他们俩虽然都在工地上干活,但是与其他工友下了工地就只知道打牌喝酒不同,他们俩一直都有属于自己的音乐梦。

在之前他们俩个其实也都不认识,偶然一天晚上,他们在地铁下的人行通道里,一个站这头,一个站那头,都背着一把破吉他,在那卖唱。

两人连着唱了好几天,后来他们交谈后,竟惊奇地发现两人不光工作一样,在很多事情的想法上也都出奇地一致。

从那之后,他们俩就成了最好的朋友和同事,白天一起在工地干活,晚上就一起出去卖唱。

他们追逐梦想的生活就正如此刻歌里唱的一样,“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每天卖唱赚到的钱可能都还不够饭钱,但是他们却都乐在其中。

就在两人还在回味着短短几句歌词时,魏平那嘶哑的嗓音犹如一道惊雷劈在他们心中。

歌曲此时也进入高潮。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这种如同呐喊般撕裂式的唱法,与歌词里万物复苏的春天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这一段高潮听起来充满了震撼。

这首歌本质上讲述的核心在任何时代都一样,首先是个体生命的渺小,一个个体生命在整个大时代的变迁中这种反差。

其实每一个人在这首歌里的理解可能对自己的生活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那种感受是一样的。

因为我们生活中常常会忽略这种特别珍贵的东西,它不一定是回忆,而是你在想你现在干什么。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刘刚和王旭在这强烈的音乐冲击中,感受到了歌里那种对生命的呐喊和对未来的忧虑以及对生命归属的终极渴望。

而对于他们俩来说,听这首歌感受尤为强烈。

在众多歌曲类型中,他们俩最喜欢摇滚。

因为能有共鸣。

唱情歌,他们会唱,但是不愿唱,因为无法感受。

唱家国,虽然也能震撼人心,但是总觉得对他们来说,有点太遥远。

唯有摇滚,是他们对外诉说自己内心的唯一窗口。

在工地日晒雨淋,日复一日,不敢吃不敢用,连在老家盖房的钱都攒不起,更别说留在现在这座大城市里。

每每晚上出去卖唱,看着四周高楼里的万家灯火,他们内心都会一阵羡慕,多么渴望这其中有一盏灯是为他们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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