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一章:逗孩子玩也挺有意思(2 / 2)快穿狂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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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芸继续步步紧逼。

腿都给他们吃了,逗逗咋了?

而高芸这番近似于明日查账,今天账房就失火,账本全都烧了的言论,直接把高天养和高明宝两人CPU干烧了。

他们俩哪见过这么无耻的大人!

“姐,你也太无耻了吧!这虽然也有可能发生,但怎么会这么巧,这不可能。”高天养说不出什么长篇大论,但他知道这不合理,这不应该也不正常。

“只要想找借口,就有找不完的借口,还可以说做好了放桌上被野猫给叼走了,又或者提前送给邻居家尝尝了。

送给邮局那些个朋友们尝尝了。”

“姐,你这是强词夺理。”

“强词夺理啥啊,四个鸡腿都在你们俩碗里呢,快吃饭吧,我是想说我要是想吃,用不着客套,也用不着亏待了自己,我是真喜欢吃翅膀和鸡爪子。”

高芸白了弟弟一眼,继续道。

而高天养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姐说的是假设,当即便有些不大好意思的道了声歉,然后无话可说的闷声吃饭。

不过两孩子对花胶好像不咋赏光。

更喜欢吃鸡腿,没一会儿就把碗里的鸡腿吃完了,然后才去吃花胶,并且舀点汤拌饭,每人都吃了两大碗饭呢。

高芸吃了七八块花胶,差不多也吃腻了,津津有味地啃起了鸡爪,像这种走地鸡的鸡爪,一般情况下在未来那边可不好买,反正超市是基本买不到,只有买走地鸡的时候,才能顺带有两个。

因为一只鸡就两只爪子嘛,而且走地鸡都是整只卖的,人家也不分割卖。

自然很难批发到纯走地鸡鸡爪。

区别主要在于,超市那些肉鸡的鸡爪子稍微炖一会就炖烂了,嘴一抿便能将肉抿下来,同时大骨头那边也没什么咬不动的细小筋骨。走地鸡鸡爪不但肉少,也很难炖烂,再者就是大骨头那边会附着不少细碎,跟骨头一样的筋骨。

咬不动,能剔出来扔掉。

当然了,一些比较老的蛋鸡好像也是这个样子,可能跟年龄有关系,又或者跟品种有关系,但反正高芸不大喜欢吃那种肉鸡的鸡爪,更喜欢啃硬骨头。

吃完中饭刷完碗,高芸正常睡觉。

高天养和高明宝两人则在床上嘀咕着他们小孩子的事,聊了一会便开始翻小人书,讨论小人书里的剧情啥的,小孩子在吃饱喝足的情况下,精力不要太充沛,中午不睡觉对他们没什么影响。

好在他们还算懂事,声音不大。

并没有吵到比较困的高芸。

不过这次高芸可没敢多睡,毕竟还有一大锅花胶老母鸡在用小火煨着呢。

虽然是用小火煨着,那也不能一煨就是七八个小时,所以睡到一点多她就赶忙起来去厨房看了下,关火继续睡。

准备等五点多再开火热一下,六点左右,正好赶得上王大妞过来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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