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驼族长老们有些道心崩溃。
与萧思衡切磋绝不是容易的事,萧思衡不会在切磋的时候下重手,但绝对实力碾压,着实让人感到绝望。
十大长老车轮大战萧思衡。
拳法对拳法,指法对指法,掌法对掌法,爪法对爪法,兵刃对兵刃。
十战全败。
败的干脆利落。
败的毫无还手之力。
看似打的烟尘漫天,热血沸腾,实则只有亲自交手,才会感觉到眼前是何等巍峨的高山,任凭如何进攻,任凭何等妙招,也不能撼动一丝一毫。
飞驼族尚武成风,门中长老最是尊崇勇士,如萧思衡这般高手,会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唯二的问题是:
——这家伙强的不像是人!
——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怪物?
如果是别的部落,可能会对萧思衡生出戒备,甚至找机会暗害,飞驼族不会有这些想法,他们的思想是:
——阁下这么强,交个朋友吧!
不用担心萧思衡惦记他们,有什么可惦记的?只要萧思衡点头,可以直接购买飞驼族祖传秘籍,如果萧思衡宣布加入飞驼族,当天就能做族长。
不得不说,这种理念,减少了很多毫无意义的内耗,就算萧思衡是阴险歹毒贪权好利的老魔头,成为族长后,飞驼族就是私产,有谁会随意损害自己的财产呢?想抵挡,也挡不住啊!
与其内耗自己,不如多交朋友。
就这样,在唐竹权的见证下,萧思衡莫名其妙的成为“飞驼勇士”。
这是飞驼族给挚友的称号,表示萧思衡可以花钱买秘籍,如果萧思衡被强敌打死,练霓裳也有这个资格。
萧思衡:(??ˇ?ˇ??)
拜雄看起来浓眉大眼,肚子里全都是花花肠子,脑子真他娘的灵活。
既然有了飞驼勇士,飞驼族当然要大肆庆贺,族人们载歌载舞,还有十几个年轻人,壮着胆子过来请教。
先前和十大长老的切磋价值很高。
对于萧思衡而言,能够系统的了解自己的实力,熟悉突破后的力量。
对于十大长老而言,见识到更进一步的武道,记住萧思衡的出招方式,以此为目标苦修,就能更进一步。
对于飞驼族的武者而言,看到一场精彩绝伦的战斗,感悟到武道痕迹,有的会意志消沉,还有的则是会把萧思衡作为目标,一步一步向上攀登。
诶?
我怎么想到了铁骑银瓶两位道长?
铁骑银瓶是武当派护法长老,游戏江湖的武痴,练武天赋奇高无比。
他们俩以童子功筑基,十八岁修成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三十年前,已经贯通周身脉络,全身气穴,可任意游走挪移无碍,全身经脉血气相通,二十年前修成先天无上罡气,最近几年,用无极神功、归元大法、大般若禅功等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秘典消磨时光。
两人是一对老冤家,时常比武,当着张三丰的面不敢交手,私下里时常找机会决斗,某一次决斗被外人得知,引来数百人观战,其中半数,自此之后意志消沉,另外半数则勇猛精进。
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厉害?
修成这么多高深秘诀,随便一场决斗就能影响数百位观战武者。
实际上呢?
原剧情中,两人正式出场后,被李沉舟偷袭一招,随后与他们俩的老冤家同时也是权力帮两位护法决斗。
用李沉舟的话说,铁骑银瓶的实力稍稍高于权力帮护法,我偷袭你们两个老家伙一招,让你们受点伤,你们的战力就持平了,这叫做公平决斗。
公平决斗的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两人临死之前,把毕生武道连同苦修的内功,一并传给了萧秋水。
所以,你们俩练的这一大堆武功,真的只是用来解闷儿的么?破格破的未免太快了,简直像是送宝老爷爷,看到主角之后,就变成了人形灵丹。
萧秋水:什么东西硌脚?原来是一株千年人参,还有一株万年灵芝。
萧思衡喝了口酒,把两个老道士从脑海中驱离出去,又想到一件事。
“娘子啊!”
“官人,有什么事?”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人想购买五绝追魂秘籍,但是呢,他们没有购买资格,然后找到了我……”
“官人想做二道贩子么?”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不仅飞驼勇士有资格,配偶和遗孀也……这就是我随便说的,娘子不要当真!”
“官人说笑了,妾身又不是醋坛子满天飞的小心眼儿,怎么会与一群死人计较呢,最多就是大卸八块,扔到山沟沟里喂狼,或者直接挫骨扬灰!”
练霓裳笑吟吟的看着萧思衡。
萧思衡忍不住抽了抽喉咙。
如果萧思衡没记错,似乎真的有人在惦记五绝追魂秘籍!
……
在飞驼族休养三日,众人启程去往铸剑城,看看兵刃是否铸造完毕,另一方面则是听听楚留香的消息。
按照楚留香原本的计划,是接到三位红颜之后,立刻返回中原,怎奈姬冰雁被人偷袭,必须查清此事。
在查案方面,博闻强记的李红袖和精通易容的苏蓉蓉,都能给楚留香提供巨大的助力,她们暂时不想回家,就留在御风部落,分析西域的情报。
萧思衡非常信任楚留香。
以楚留香的搞事能力,就算在御风部落吃海鲜,也会有人主动送上关于刺客的线索,肯定能查到些什么。
退一万步说,什么都查不到,楚留香假装查到了线索,幕后黑手得知楚留香在查案,定会做出些许试探。
有试探,就会产生线索。
没有人敢忽略楚留香的搞事能力。
哪怕是策划十多年的计划,每个部分都丝丝入扣,严密好似齿轮,只要楚留香参与进去,这根又臭又长又命硬的搅屎棍,也能把齿轮给搅废了。
谁敢让楚留香胡乱掺和?
鬼知道楚留香能搞出何等乱子!
拜雄对朋友非常够意思,为众人准备好了驼队,飞驼族主营的生意,就是贩卖骆驼,有沙漠最好的驼队。
唐竹权骑着骆驼,感慨道:“我真是爱死骆驼了,在沙漠上转一圈,就知道骆驼是沙漠最璀璨的明珠,是女娲娘娘的杰作,它们各个方面都……”
唐竹权啰啰嗦嗦的称赞骆驼。
这些称赞不能说是错误,因为骆驼确实非常完美,吃苦耐劳,无惧风沙,消化能力强,能长时间储存食物,在沙漠上生活,显然离不开骆驼,就好似中原大地的百姓大多离不开耕牛。
相比于黄牛和骆驼,马匹在这方面差了很多,尤其是消化能力,马既不会反刍也没有驼峰,三五顿吃不好,肉眼可见的掉膘,简直比人还金贵。
当然,马匹移动速度快。
只要骑兵没有退出历史舞台,马匹就能享受到珍贵草料、肥美牧场!
“唳!”
阿彩发出一声尖锐的厉啸。
这是发现伤者的讯号。
萧思衡示意阿彩带路。
赶路实在是太过无聊,遇到身负重伤的人,能救一把,不妨救人。
当然,沙漠中有些杀手,就是根据这种心思,伪装成身负重伤的人,趴在沙坑等人救援,随后趁机偷袭。
原剧情中,即便是楚留香,也中了杀手们的狠辣算计,被杀手用毒针射破全部水囊,险些渴死在大沙漠。
如果遇到杀手,那就更好玩了!
正好去杀手的巢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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