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2章 绣花大盗,吃我一枪(1 / 2)贫道爱烫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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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思衡喝着酒,骑着马,吟着诗。

“嗝儿~~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了挥衣袖,带走……带走一堆……一堆破烂儿,嗝儿!”

京城的事情差不多结束。

接下来的事交给诸葛正我即可。

萧思衡带着这几日的收获,骑马返回通辽,为去昆仑寻亲做准备。

萧思衡说这些收获是破烂儿,真的没有任何错误,乱七八糟的零碎儿,装了两个大袋子,还都不能舍弃。

最珍贵的自然是神霄天雷诀。

林灵素总结、黄裳修改完善、诸葛正我做批注的心法,能同时修行阴煞阳刚两种天雷,是最顶尖的雷法。

顶尖雷法,不是绝巅雷法。

雷法的巅峰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天师府的《五雷正心大法》!

其次珍贵的是天剑五爵,以及在山洞中挖到的同款材料制作的门轴,足足装了一袋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这是世上最奇绝的铸造材料。

无论是融入霸王枪中,把霸王枪变为可以自由分合的神兵,还是制作成类似于萧泪血的箱子的战匣,又或者是打造护体宝衣,都是绝好的选择。

最终选择哪种使用方式,要看铸剑城的能工巧匠能做到何种程度。

除此之外,还有朋友送的礼物。

比如:紫晶门的传承紫水晶、西门公子的折扇、铜面客的铠甲……

紫水晶能辅助修行内功,折扇是用小叶紫檀和千年神蛛的蛛丝制作,铜面客的铠甲是极好的铸造材料。

最后剩下的零碎物品,则是战胜明教五明子后得到的战利品。

金明子的玄铁圆盾。

木明子的极品白蜡杆。

水明子的毒水喷雾器。

火明子的雷火霹雳弹。

土明子……毛都没有留下!

这些东西并未全都带走。

圆盾送给了无情,既能作为暗器投掷出去,也能用于防御敌袭,是非常好用的武器,无情对此非常喜欢。

白蜡杆托镖送回玄心正宗,金灵芝想学枪法,需要一根上等枪杆。

喷雾器留在神侯府。

唯有雷火霹雳弹收了起来。

最后的战利品来自于尧亲王。

一是完整的《天仙罡气》,萧思衡用不着,却能用于教导弟子,如此潇洒优雅的名字,很适合玄心正宗。

一是玄铁护心镜,无需多说。

两大口袋的战利品,气的老酒不断打响鼻,示意萧思衡去雇马车。

——老酒只驮主人,不驮货物。

“夯货,越来越懒,我这些战利品看起来比较多,重量却不是很大,还不如霸王枪沉呢,你闹腾什么劲?”

“哧溜溜~~”

“还敢闹腾,信不信我骟了你?我说到做到,再闹腾我拔刀了啊!”

“哧溜溜~~”

老酒继续蹦跶着闹腾。

萧思衡满脸残念的看着老酒。

我特么竟然从一匹马的脸上,看到了嘲讽和不屑,真他娘好本事,察言观色的能力,怕是已经登峰造极。

不过……

萧思衡确实是在吓唬老酒。

老酒是儿马,天然带有烈性,与萧思衡的武道契合,唯有最烈的儿马,才能发挥出霸王枪法冲阵的威能。

其次,老酒是宝马良驹,用驯马大师的说法,老酒具有麒麟血脉,应该留在马场孕育后代,不能骑出去,尤其不应该骑着老酒冲锋陷阵,若是一不小心磕了碰了伤了,未免太过可惜。

萧思衡觉得这些人在扯犊子,驯马技巧很高,但却只是照本宣科。

宝马良驹,怎能留在马棚里?

再多的小母马,也比不得在战场上纵横驰骋,长期留在牧场育种,再怎么优良的战马,也会一点点废掉。

真正意义上的“废掉”。

“这样吧,前边是处重镇,我给你买十斤烧刀子,让你喝个痛快。”

“哧溜溜!!!”

萧思衡耐着性子驯马,老酒期待着美味的烧刀子,半空中的阿金,警惕的看着四面八方,提防敌人突袭。

“唳!”

阿金重重的叫了一声。

萧思衡接到讯号,知晓前方出现大队人马,立刻骑马赶了过去。

……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此时已经是盛夏时节,太阳肆无忌惮的释放灼热,天地好似火炉,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也是蔫头耷脑,水汽被蒸腾出来,空气中弥漫着燥热,阳光被水汽折射,空间好似出现扭曲。

这等天气,仍旧有人在赶路。

他们是……镖局!

镖局吃的是辛苦饭。

风餐露宿,酷暑严寒,狂风暴雨,鹅毛大雪,什么天气没经历过?

叫苦叫累的,如何做得了镖师?

既然吃了镖师这碗饭,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天气凉爽的时间赶路,或者在树林间避暑,但是,不能停下来,更不能耽误日期,否则会砸了招牌。

天热,无风。

镇远镖局的镖旗却猎猎作响。

镖师们用铁丝把镖旗穿起来,亮出镖局的名号,口中呼喊着“合吾”,免得有不开眼的毛贼拦路抢劫。

镇远镖局自然不会惧怕毛贼,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热的天气,骨头都快熟了,最好能省点力气。

带队的镖头名叫常漫天。

他是镇远镖局副总镖头,也是总镖头的师弟,押镖二十多年,是镖局行当的老前辈,身经百战,身上留下不知多少伤疤,还有三四处病根暗伤。

夏天没有妨碍,到了秋冬季节,阴天下雨,关节疼痛,痛不欲生。

当年的常漫天是铁打的汉子,如今却有了急流勇退的心思,这是他此生押的最后一趟镖,回去就会退休。

常漫天暗暗想着退休的事,忽然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定睛看去,迎面而来的是匹黄中带褐的丑马,马匹的鬃毛黑长油亮,挂着两个大布口袋。

丑马上面是个俊后生,头上戴着遮阳的斗笠,肩上扛着一杆长枪。

这他娘的是什么造型?

这么俊的后生,按理说应该骑毛色纯白的高头大马,骑照夜玉狮子,这匹丑马是什么鬼?未免……等等!

他这杆枪似乎是——霸王枪!

丑马、英俊、霸王枪!

常漫天做了二十多年镖师,早就养成火眼金睛,江湖英雄谱,更是早已熟烂于心,一眼就认出了萧思衡。

“敢问公子可是萧大侠?”

“我是萧思衡,大侠不敢当!”

“萧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一个人赶路太寂寞,想找你们搭个伴儿!”

“承蒙萧公子抬爱,按理说我们不该拒绝萧公子,但镖师押镖,不能允许外人加入,我们不能坏了规矩。”

常漫天不敢得罪萧思衡。

只不过,镖局有镖局的规矩。

三百六十行,镖局行的规矩或许不是最多的,却一定是最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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