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要从一个女人说起,她叫余佳琪,人如其名,佳人如琪。
她是一个有着火辣性格的川妹子,我读大一的时候,她就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你能相信吗?
余佳琪在学校里创办了第一支女子乐队。
在那個年代真的太酷了。
我是余佳琪的小迷妹,她们每一场演出,无论在哪儿,我都会去看。
而且她们乐队最喜欢翻唱的就是雷查尔斯的歌。
因为佳琪觉得雷查尔斯作为一个盲人,一个黑人,他没有被命运击倒,没有被种族歧视击倒,而是不停的创造音乐,成为了真正的灵魂歌王。
而她们的乐队,也应该如此,有直面命运的勇气。
还有就是让那些大男子主义们看看什么叫做巾帼不让须眉。
让那些常说女子不如男的家伙们看看,你们会的我们的都会,你们不会的我们还会。
乐队的每一次演出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都是那么的引人瞩目,都是那么的精彩绝伦。
当然。
校园风云人物的她们也各自收获了爱情。
但让人最为大跌眼镜的是乐队的大明星余佳琪。
毫不夸张的说,她的追求者能从学校排到黄浦江,可她却选了一个在我们眼中看来是个书呆子的蒋书远。
哦!对了!
那个时候老实人还是个褒义词。
蒋书远是一个长相清秀喜欢舞诗弄墨的男生。
你能想象那种画面吗?
潮流范儿十足的摇滚女神与面容严肃的秀气书生走到了一起。
这在我们看来就像是火星撞地球。
比千禧年的世界末日都要夸张。
而且最离谱的还是余佳琪主动追求的蒋书远。
她说。
“我喜欢他,就要去大胆的去追求。
什么女孩子就必须面腼腆,什么女孩子就要大家闺秀,那都是过去式了。
我们是新世界女性,我们要勇敢的去追求爱。
追到了就好好珍惜,追不到就祝他好运。
他错过了自己,后悔的应该是他。
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
你不知道余佳琪说出这番话后,我们那种沉默的震耳欲聋。
接下来。
余佳琪言出必行。
对蒋书远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她甚至干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儿。
也许,现在你会觉得很正常。
但在那个年代女孩子敢抱着玫瑰花去告白,那可是绝对的大新闻。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爱了!
余佳琪和蒋书远坠入了爱河。
他们俩成为了别人口中的那对情侣。
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余佳琪总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而蒋书远总是默默地记在心头。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不喜欢摇滚,但还是学会了唱雷查尔斯的好几首歌。
咯咯咯~
让我笑一笑。
我现在都还能想起蒋书远那个呆子,穿着土里土气的格子衬衫,站在舞台上手脚僵硬的唱着《Big Bad Love》的场面。
后面。
他们研究生毕业,在魔都开始打拼,两人都很出色,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虽然小有波折,但最终结了婚。
婚后日子虽不是大富大贵,但非常甜蜜。
蒋书远是那种没有社交的人,下了班第一时间就是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给余佳琪做好吃的菜。
不久后。
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孩。
蒋书远和余佳琪的世界总又多了一抹色彩。
当时我们在产房外面。
蒋书远第一次看见小baby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他说你这臭丫头,让你妈妈生了两天,那得多疼呀!
你以后一定要听话,一定要好好吃饭,一定要快乐长大。
余佳琪看着这一幕甜蜜的笑着。
“书远,你到底想好给宝宝叫什么名字了?”
“你不是说见了面就能想出来吗?”
“你在想不出来,那就我来随便取了……”
蒋书远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道,“我想到了!我们最喜欢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都憧憬着诗与远方。”
“就叫诗月吧!”
“蒋诗月!多好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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