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地挽着她的胳膊。我们落在了武当山下的石岩市外郊。
这里距离武当山仅仅有四十里的路程,我很想直接在路边搭个顺风车直到武当山,但是莉雅受不了了。
她扶着我的胳膊,蹲在地上,吐了出来。
我和时间琳轻轻地拍她的后背,试图让她稍稍好受一些,但是效果不佳。
我到路边买了一瓶矿泉水。莉雅拿它漱了漱口,总算好受了一些。
“我很饿,想吃东西,却又恶心的吃不下……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
莉雅紧紧地蹙着眉毛,脸色很是难受。
“相信我,我理解。”我说。“至少喝一点粥。粥很清淡,不会让你恶心。”
我把一张钞票递给时间琳,然后后者跑到街边早点小摊上买了一碗白粥。
扶着莉雅坐到了那里,莉雅瞥了一眼粗制的搪瓷碗,以及那滋在碗缘上的几粒小小的石头,颇有些不情愿地皱了皱眉。
那碗看起来有些脏,所以她很是不喜。
她轻轻地把碗推开了一点点,说道:“我没有食欲,还是不吃了。”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心里想:“富家千金果然挑剔,可是这穷乡僻壤的,去哪里找能让你满意的饭食?”
然而莉雅并未多作要求,她仅仅递给了时间琳一元钱,让她买一瓶矿泉水,一鼓作气饮了以后,她瞥了我一眼,淡淡的说道:“我也不是那么娇气的人。”
我无奈地笑了。
莉雅的倔强出乎我的意料。明明就是嫌弃这里的饭食,却怎么也不肯承认。
无可奈何地喝下了被她嫌弃的白粥,我放下碗,随口说了一句:“我平时吃的就是这些东西。”
莉雅没有说话,但她看我的眼神就有些奇怪了,仿佛在无声地询问:你平时怎么能吃的下这样的东西?
我很尴尬,因为这就是我最普通的早餐了。
所以我好奇地问她:“你平时早饭吃什么?”
莉雅的神色略微松弛了一些。
“培根煎蛋是最普通的早餐了。”她说。
我松了口气,原来她这个大小姐平时的饮食也和我差不多,并没有那么多的差别。
和我想象中的富人不太一样。
我收拾了碗筷,跟在莉雅身后向路边走去。一面走,莉雅一面数落我。
“你把‘富人‘这个概念和古代的‘贵族‘搞混了。”她耸了耸香肩。“我们家虽然有钱,但也不至于那样奢侈地去败家。”
我微微一笑,也并不觉得尴尬。
“你我的生活本来就很不一样。就像你小时候,三岁就被逼着读完了整个家族的藏书。”
莉雅看了我一眼。
“你三岁识字呀?”她没好气地冲了我一句。“三岁那年,我才多大?看得懂那些书吗?”
“啊?那你说你三岁看完了那么多书?”
“那是跟你吹的。谁叫你一点常识都没有?也不想想一个孩子三岁就能看完一座图书馆的书可不可能。就算我从娘胎里开始看,也看不完呀!”
“那你?”
“我是从六岁那年开始进入家族的藏书馆,迄今为止已经十予年了,我大概看了其中三成的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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