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察戴着白手套在现场拍照。
死者是名男性,身材臃肿油腻,四十来岁,身上多处淤青,死相惨烈,右手的大拇指都被人切下来不知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看样子死了至少十来天,身体已经被河水泡的发涨了,这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是从上游冲下来的。
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句,“这人看着真眼熟,不是钱老板吗?”
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录口供的警察听闻,快步行至那人身边,“死者你认识?”
“认识。”说话的人是名工人,“我们工头曾在他手里接过活,去年才完工。”
“脸都没辨识度了,你怎么认得出来?”警察质疑道。
“接触过钱老板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地中海,头顶有颗小拇指盖大小的肉瘤,那不就是么?”
云舒和李念站离老远,也不敢去看,不过光凭工人说的那番话,云舒就能断定,死的人的确是钱老板。
朱唇紧抿,云舒面如土色,李念在耳边喊了她好几次,云舒六神无主,半天没反应。
李念一摸她的手,才发现大热天的,云舒玉手竟冰凉入骨!
开车回去途中,云舒仿佛有什么心事,一路都不说话,李念只当她是被起先那一幕给吓的。
将李念送回公司后,云舒直接回了东苑。
时间尚早,还不到吃晚饭的点,上官夜显然又不在家,玄关处男人常穿的那款拖鞋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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