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开始向我解释。
“可书上说,他已经死了,难不成他活。。几千年?”
张琴的回答是可能的,自从踏入那个旅行社,我就觉得别说千年不死,就算跟我说有外星人,我都信。
“不,神农尝百草而死,是真的,但他为这个文明创下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也可能是导致他能轮回,且没有摒弃之前的能力的原因。”
月抬手指着正在与白起缠斗的神农道。
“他的肚皮是透明的,能看到各种物质在人体内的变化,以此撰写了人类最早的著作《神农本草经》、教人种植五谷、豢养家畜,使汉族农业社会结构完成,这也是为何被后人称为三皇之一。”
我惊呆了,这么牛逼哄哄的人物居然甘心做个小老板,美滋滋的过暴发户日子,这要不是白起异变,为了救我,恐怕没人能察觉。
“这么说,我有个牛逼老板?”
有些不敢相信,但看样子是这样没错的。
神农这个词语,我们从小就知道,他属于大荒时代,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故事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那个仿佛小说里的神话世界。
白起打不过神农,因为神农的力量太过强大,强得有些过分,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最终,白起败下阵来,但我们似乎忘了,白起强的不止是单兵作战,强的更是那统帅三军的军事能力,就在白起拉开与神农的距离,号令无数古军队,准备大军压境之时。
天地都似乎停止了,时间在这一秒停了下来,那么的诡异而又平常,摆动的小草,随着风固定在那个弧度。
“他,还是来了。”
月在微笑,喃喃自语。
谁呢?我在猜测,刚开始喊杀震天的恶灵军队也静止了,这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生灵都在恭迎一个无法抗拒的存在。
一个身影,缓步走来,巨大的神农化身在那一刻收回,油腻老板依旧还是油腻老板,笑着,也在恭迎。
白起,不敢有所作为,而是楞在原地,无法反抗。
“够啦,都够了,让人看笑话。”
这个声音是。。。
“那特斯?是他?”
意料之中,但还是惊讶不已。
张琴紧紧抱着我,生物的本能,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
我反手搂住她,看着逐渐走近的人。
依旧是风骚帅气的混血脸蛋,年轻时髦的穿着打扮,这样的人丢在人群中都能让你一眼看出,独特的气质。
“白起,你知道为什么你还存在着吗?”
那特斯开口了,向白起问道。
被喊到名字的白起,忍不住颤抖,但还是稳住身形的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清楚。
“你被这个文明所铭记,被这些千年后的世人。而你曾经为何而战?为了一个帝国的崛起?放下吧!人活一世,图个啥呢?”
难以想象看似年华的那特斯居然说出这样老气横秋的话,但那特斯究竟有多大?这是一个没必要深思的问题。
那特斯的出现,直接强制性给白起的崛起大业画上休止符。
他太强大了,仿佛在所有生灵死灵面前,那特斯都能闲庭信步,游刃有余的和看似牛逼的敌人扯扯犊子。
白起终究还是跪下了,虽然嘴里怒吼过不屈的倔强,但终究抵不过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随着白起膝盖撞碎迪士尼的花岗地砖,四面八方都传来低语,恶灵消失前的挣扎。
“人屠白起,终是败了。”
乌云还在,但总觉得已经完事了。
其实我本人是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毕竟我一个医学生出生的,还是更热衷救人。
比如弄醒一个外力撞击昏迷的外国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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