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的听著他们交头接耳,直到人群再度寂静;我指著那个第一个开口的士兵说:『你上来。』
他甩手扔下长矛,很是忿忿不平;我怒道:『捡起你的武器!』
他只得又捡起来,我说:『武器是士兵的第二生命,你放下武器就等于把半条命交到别人手里。』
此人便上了台,一脸不服;我问道:『你现居何职?』
他眼皮也不眨一下的说:『充当步兵一名。』
那么,要如何对付这个狂傲不羁的士兵呢?
1.好言相劝,以德服人。
2.责令其上司来见我,至少要狠狠的教训他。
如
果
是
你
,
接
下
来
会
如
何
选
择
呢
?
选项结果1:
“我”对他说:『这次我放你一马,但是你给我记好;没有下一次了。我会记住你这个人。』
『好吧,总队长。』
“我”说:『归队。』于是,他回去了;不知为何,龙十三望向我的眼神竟很是失望;底下也传来一阵阵的戏谑的窃笑声,总不知道是谁在笑;“我”不打算去查,念在他们无知;就姑且原谅这些人吧。
然而,在那之后;“我”的尊严便再也无可挽回了,部队没有得到任何凝聚力。
老话说得好,错误有一次;必然就要犯第二次,一个事情成为现象;第一次被允许,第二次和第三次被允许就理所应当。哪怕不是这个人继续犯错,但是其他人知道;就算像他那样也没有关系,因为总队长总是会原谅第一次犯错的家伙。
大约十几天过后,一个名为“寒冷的严肃鲁特”的山贼突然率领两百名山贼进攻了我们城郊的军粮库。我命令巡逻队和他们激战。但是,这些训练不到位;根本算不上“特种兵”的士兵还没有组织度。在敌人的进攻下溃不成军,战略和战术指挥不能一体化,将领各自为战;竟伤亡一百六十二人,军粮库也被山贼放火付之一炬。
部队里纷纷议论,说是“我”的责任;也很自然。战后不到五天,镇长失望的让露易丝亲自交给了我三万法布的遣散费;勒令我马上辞职离开古树镇,他们显然不再欢迎我这个空气般的队长留在这儿浪费粮饷。
换句话说,一个员工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当公司开除他反而有收益的时候;相信我,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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