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枪法是南宋的精忠大帅岳飞所创立,十分的厉害,刚开始陆半斤练习的还有些生疏,后来越练越熟悉,越练越顺手,亮银枪只耍的呼呼挂风,十分的威武。
…………
两个月后。
这两个月,陆半斤一直重复着这几天的生活习惯,吃饭,练枪,搞事情,睡觉……如此反复。至于什么是,额……好吧,你们懂的。
坚持了两个月,陆半斤的岳家枪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也不比之前的岳飞差多少了,本来这么短的私聊他是不可能练成这种地步的,可是他又不是自己一个人,他还有系统啊!
他这套枪法可是经过系统改良的,比上岳家枪要强很多很多,而且练起来也要比原创简便很多。他照岳飞所差的,不过是深厚的功底而已,而且这个差距,随着时间的消磨,也会逐渐的补上的。
陆半斤的心中已经已经打定主了意,再过三天,就起身去山东,抢在尤俊达之前见一见程咬金,然后再去找尤俊达,一起去劫靠山王杨琳的皇杠。
好激动,嘿嘿,我陆半斤要和千古名人程咬金去劫皇杠了,后来的混世魔王啊!他以前读隋唐演义时最喜欢的人物!
…………
三天时间,悄然而过。
陆半斤备好马匹,带上了足够的路费,回头望了自己的家乡一眼,和父亲妻子道了别,含着泪,离开了家乡。
望着陆半斤逐渐远去的背影,夏心雨的眼泪一点一滴的从俏脸上滑落下来,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喃喃的说道:“孩子,等你父亲回来……”
是的,夏心雨昨天就已经得知自己已经身怀有孕了,刚打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丈夫得知,陆半斤要去山东的事情就传到他的耳边,她也只好忍住不说了。
没办法,在封建年代夫唱妇随是作为一个好媳妇的重要标准,得知丈夫要走,夏心雨为了不让丈夫在外分心,也只能等陆半斤回来后再告诉他这个消息了。
可是另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走,竟是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了。
…………
陆半斤他们家离山东也没有多远,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来到了山东严州府东阿县斑鸠镇,程咬金他们家的所在地。
这一天斑鸠镇上正是大集的日子,陆半斤看了看这热闹的集市,摇了摇头,迈步向集市边缘走去,现在他可没心思赶集,程咬金出狱狗不久就去了集市上卖耙子。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管他叫卖耙子的掌柜的呢?碰一碰运气,说不定今天就是他卖耙子的那一天。
到了集市的边缘,陆半斤在一个小店的门前停下了脚步,嘴角微微一勾,终于找到了。
只见小店外面挂满了沾满油漆的竹耙,粗略一数,大概二十把。
耙子面前坐着一个紫面大汉,见陆半斤过来,开口说道,“来一把耙子怎么样,活好,结实,一把顶十把,还不贵,就一个小钱一把,这可是我娘亲手做的,童叟无欺!”
这个人正是程咬金,后来瓦岗山的混世魔王,大唐朝的开国元勋之一。
陆半斤看了看这些沾满油漆的耙子,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块纹银,大概有二十两左右,说道,“耙子我全包了,一把一两银子,一共二十两。”
“这,这有点多了吧……”程咬金平时挺横,可是今天特殊,再加上陆半斤如此的可是,他也是不好意思收下这钱咯。
“不,老人家编耙子挺幸苦的,值这个价。”陆半斤一笑,现在他得赶紧拉拢程咬金啊,砸钱是最好的办法了。
顿了一下,陆半斤再次对着程咬金说道,“我看你在这卖耙子也够累的了,今天我就做一次东,请你去饭馆吃饭,你看怎么样?”
程咬金挠了挠头,也是不太好意思,不过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好家伙,一天没吃饭了,饿啊!
“嘿嘿,咱老程也是实在人,就不和你推脱了,兄弟,咱们吃饭去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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