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鹿群(2 / 2)赫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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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节,在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可以进食的野草或者是草根了,而这一片荒野因为处在高树部落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平时很少有食草动物敢来这里进食,这里的食物对于这群已经饥肠辘辘的鹿来讲,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群鹿大概是饿坏了,这才从别的地方迁徙了过来。

石熊回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几个人立刻就不吱声了,纷纷的伏下了身子,隐藏在荒草之中。

兔子嘴说错了,而且恐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都错了。因为眼前这群鹿并不是麋鹿,确切的说,这群鹿在后世被称为加拿大马鹿。

这是一种在体型上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不说别的,仅仅是体型就要比麋鹿大出很多。不过在这个年代,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后世也有很多人都很容易把马鹿和麋鹿搞错了。

和后世加拿大马鹿只生活在寒温带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年代,加拿大马鹿遍布北美各地,它们的踪迹甚至能够到达中美洲的墨西哥。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的北美,绝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虽说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以游猎为生,可仅仅指望着北美印第安人的猎杀,是远远无法和这些特别能生的野生动物较劲的。

在这个年代,你就是让北美印第安人可着劲儿的猎杀,绝大部分没有掌握热兵器的印第安人永远也无法把这些野生动物猎杀到濒危甚至是绝种的地步。只有当热兵器大规模在北美铺开之后,这些大型的野生动物才会被人类杀的差点绝种。

在欧洲殖民者进入到北美之前,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北美野牛保守的数量估计也超过了六千万头。这些野牛被北美印第安人猎杀了几千年数量都不曾减少,可从美国建国到二十世纪这短短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超过六千万头的北美野牛就被掌握了热兵器的美国人杀的差点灭种......

石熊自然不会给身后的这些小伙伴解释马鹿和麋鹿的区别,他悄悄地站起了身子,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那群马鹿还有一百多米。

在这个位置,哪怕石熊自诩力大无穷,可以把手里的加重骨矛投掷出这么远,可准头就不敢保证了。

所以石熊给身后的小伙伴们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手里提着那把特意加重的骨矛,弯着腰借助着一米多高野草的遮掩,缓缓地向着那群马鹿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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