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元稹又兴奋地从书包里翻出两瓶可口可乐,拧开盖子,递给芦笛一瓶。
“凑合喝可乐吧。可惜没有红酒,海瓜子配酒最好了。
“可乐挺好的,我喜欢喝可乐,我不会喝酒。”
芦笛笑着说道。
“不会可以学吗?!你这样的美人儿,天生就是应该坐在玻璃窗后面喝红酒、咖啡,看窗外风景的。”
“不学,学也学不会。”
芦笛嘴上这么说,心里暗暗愤愤不平地想:坐在玻璃窗后面喝咖啡、红酒?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可惜我却只能每天伺候那些在玻璃窗后面喝红酒的人。
史元稹这回没猜到芦笛的心里活动,继续说道。
“有哥呢,哥以后教你。”
说着拿出一包牙签扔在茶几上。
“吃海瓜子吧,女人吃海瓜子还可以美容的哦!”
芦笛在史元稹鼓励的目光下拿去牙签,捡起一颗海瓜子,轻轻地用牙签扎住海瓜子露出的白色的小鲜肉,往外一拉,一颗极袖珍的螺丝肉出现在眼前。
芦笛慢慢地把螺丝肉送进嘴里,一种海鲜特有鲜香味道充满了她的味蕾,鲜嫩的小肉块儿在她齿间滚动。
“嗯,好吃!”
芦笛脱口而出。
“比河里的螺丝肉好吃多了,真鲜!”
“就知道你会喜欢的啦~”
史元稹坐在圈椅里,身体微微后倾,两只胳膊大大地张开,放在圈椅的扶手上,看着芦笛吃海瓜子儿,脸上写满了欣慰和满足。
“你怎么不吃?光我自己吃多不好意思啊?”
芦笛被史元稹看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刚才吃过了,这是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史元稹示意芦笛继续吃海瓜子,自己拿起可乐喝了一口,又放下。
“在我们那里,海瓜子就像你们这里的葵花籽一样,就是闲着无聊时候当零食吃的。我小妹儿就是经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海瓜子的啦。”
“拿海瓜子当零食?真好!”
芦笛脸上露出羡慕和向往的表情。
“你也是我小妹,也可以把海瓜子当零食,以后我经常给你带回来。”
史元稹这回猜中了芦笛的心思,随口说道。
芦笛低下头拿起一颗海瓜子,没答应,但是也没拒绝。
史元稹好像很是兴奋,继续说道。
“但是我小妹儿吃海瓜子可不是像你吃的这么优雅。她是这么吃的。”
说着史元稹身子离开圈椅靠背,凑近茶几,拿起一颗海瓜子。
芦笛惊讶地发现:史元稹拿东西的时候,小指和无名指微微翘起来,竟然是传说中的兰花指儿。
芦笛一直以为兰花指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只有东方不败那样的人才会在生活里翘起兰花指儿。但是当看到史元稹翘起兰花指儿,来拿海瓜子儿的时候,芦笛却没有反感,甚至还觉得史元稹翘起的兰花指儿有那么一点点的优雅。
只见史元稹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海瓜子儿,把海瓜子露出嫩肉的那头儿放进嘴里,使劲儿一嘬。
“吱”
史元稹微微张开嘴,让芦笛看留在他嘴里的海瓜子儿的小肉块儿。同时仍然只是拇指和食指把指尖儿的海瓜子壳扔进纸篓。
芦笛笑嘻嘻地史元稹又示范了几颗,仍然不肯尝试,她觉得那一嘬,还有那“吱”的一声很暧昧,有点儿不好意思。
“你试试!比用牙签更有味道。”
史元稹鼓励着芦笛。芦笛迟疑着放下牙签,也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海瓜子儿放进嘴里,使劲儿一嘬。
果然,随着“吱”的一声,海瓜子儿里面的肉体就随着嘬出的气流滑进嘴里。那种奇妙的感觉让芦笛觉得这样嘬着吃海瓜子的滋味仿佛比用牙签儿炸着吃更鲜美了。
“嗯!嗯!”
芦笛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表情,看着史元稹。
“味道好像真的和用牙签扎着吃不一样耶!好像更好吃了!为什么?”
“任何吃的东西能不用借助工具就不要借助工具。”
“不借助工具?
芦笛不解地看着史元稹。
“打个比方:你吃炖大骨头。一是用手抓着骨头直接啃;二是用刀子把肉剃下来,放到盘子里吃。怎么吃,你会觉得肉更香?更美味?”
史元稹看着诧异的芦笛,问道。
“好像是直接用手拿着啃着吃,会觉得肉更香吧。”
芦笛想了想说道。
“对呀!一样道理,海瓜子这样嘬着吃更美味。”
芦笛用崇拜地眼神儿看着史元稹,不住地点着头。
“如果用手抓着骨头啃完,或者嘬完海瓜子儿,然后再用舌头舔舔手指头,会更爽的啦!你试试。”
史元稹说着,把食指放进嘴里嘬了一下,点点头。然后示意芦笛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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