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臭?”
经过查尔斯这么一说,他才反应过来,这股味道确实有些熟悉。
在离开格伦港城的时候便闻到过,确实是尸臭味。
不过这种味道出现在格伦港城不算怪事,毕竟那里刚发生过战乱,死了不少人。
可在这里为什么也有这种味道?
虽然有疑惑,但是他并不想去搞清楚真相。
毕竟离开亚提国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也就是说奥丽莎剩下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了,他必须赶快完成报仇任务,然后去为奥丽莎讨要解药。
他对查尔斯说道:“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吧,我们接下来要去雀都。”
查尔斯本来是一名医生,因此对死人这种事情有着比其他人更高的敏感性,他说道:“那么快,我们不应该搞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再走吗?”
因为格兰并没有告诉他真相,所以他一直以为格兰是一位浪迹天涯的剑客,专门行侠仗义来着。
格兰摆了一下手:“那你留在这,我们两个就先走了。”
查尔斯一听,赶紧转身去收拾东西了。
开玩笑,他一个外国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如果真是一个人在这,恐怕早晚要流落街头。
三人并没有多少行李,稍微收拾了一下,便走出了酒店。
只不过刚走出酒店,格兰便看到一道白色的身影走了进去。
他顿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奥丽莎开口问道。
格兰摇了摇头:“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刚刚那道白色的身影,他总觉得很熟悉,不论是从颜色还是款式,都与天宗教信徒所穿的相差无几。
其实这一路走来,他也已经了解到,天宗教现在已经被许多平民所认可,在某些地方,天宗教的信徒甚至比光明教还要多。
所以有天宗教的信徒出现在这里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但是在格兰眼里,天宗教出现的意义就不是那么一般了。
因为不论是自己,还是奥丽莎,都是天宗教的目标,这一路,但凡是他们遇见天宗教,总没有什么好事发生。
如果放在之前,格兰没准会搞清楚天宗教来这里到底是要干什么。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他也不愿意额外生事。
只要天宗教不来找自己和奥丽莎的麻烦,他都可以暂时忍让过去。
可走了没多远,他还是没有忍耐住心中的好奇,让两人在一家饭店等待后,他便独自返回了酒店。
等他回到酒店时,那道白色身影却早已经消失不见。
于是格兰问向柜台里的营业员道:“刚刚是不是有一个穿白色长袍的人来这里入住。”
营业员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是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人,但是并不是住店的,而是来做买卖的。”
“买卖?什么买卖?”格兰想不通这天宗教来这里做什么买卖。
营业员使劲吸了一口气,这才问道:“你闻见臭味了吗?”
见格兰点头后,他才继续说道:“这就是他做的买卖,每隔一个月,他都会在这里与卖猪肉的人交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肉都臭了,还能吃吗?一看就是外地来的黑心商人!”
格兰心想:“就算这肉不臭,也是不能吃的。”
不过他没有将这话说出来,看来这个人还不知道这些臭味其实是尸体发出来的味道,而并非是他所说的猪肉。
他皱起眉头,思考着其中的关系。
看样子,这天宗教一直在收买尸体!
不过他们要尸体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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