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不可啊!”
“不可置一国之君于安危旦夕之间啊!”
“陛下,大商不可以没有陛下啊!”
群臣劝阻,纣王亲自结盟,还声称一个人不带。
这也太危险了,万一被一刀砍了,或是那蛮夷不尊盟约,直接擒了,狮子大开口索要更多利益,又当如何?
蛮夷可不会顾及道义啊!
“朕为始皇帝,还惧怕区区部落首领不成?”
子受不退半步。
群臣又劝了一遍,还是没用,也只得如此。
纣王封禅本就引人不满,刚封禅自称功劳盖过三皇五帝,就向蛮夷妥协结盟,太荒谬。
亲自结盟多少能显出几分胆气,算是最后一块遮羞布。
崇侯虎若有所思。
既然已经猜到土方南下都是纣王的计谋,那么现在的结盟,不可能是单纯的结盟。
冒险亲去,一定别有用意。
会是什么呢?
崇侯虎觉得以纣王的英明神武,肯定不会同意盟约,既然不是要和,那很简单,战。
他灵光一现!
结盟那日必有大事发生!
得提前做好准备。
朝歌城外,淇水河畔。
天气晴朗,芦苇遍布。
十万土方将士黑压压一片,头发打结成许多小辫,脸上以兽血画着图案,身上满是骨制饰品。
远远看着都仿佛能嗅到一股羊膻味。
骑兵的冲锋,从来都不是笑话,轻骑兵冲锋虽然没有重骑兵冲锋来的人尽皆知,但也不是此时未着重甲,没有对骑军阵的商军步兵能抵挡。
简单来说,一匹成马体重超过五百公斤,均速能达到三十公里每小时,冲锋则高达五十公里每小时,常见的摩托车重量仅一百多公斤,速度大致与马速相同。
让步兵举盾站在平地上,对面四五辆摩托车冲过来,怎么挡?
那些专门冲阵的冲击骑,不要命发起自杀式冲锋,就能将队伍冲的大乱。
在十万土方骑兵中,有一白色帐篷,绵延有几间屋子大小。
门帘以厚羊皮毡缝制,大帐里香味扑鼻,乌鞮侯头戴玉石宝冠,面容黝黑,穿着兽皮大衣半露着膀子,面前有一只烤羊羔。
“首领,纣王在淇水河畔,请求结盟。”一个土方士兵走进,半跪在地道。
乌鞮侯用匕首割了一块上好羊羔肉,在他眼中,纣王就如同这只烤羊羔,任他宰割。
一口咬下,沾染着油渍的手伸到身旁一个中原少女满是牙印的胸前蹭干。
粮食?土方不缺。
去抢就是,难道还跟商人讲什么道义?
朝歌城坚墙厚攻不下来,可又有几座如朝歌一般的城池?
小村落全是他们的口粮来源,骑兵来如影去如风,临近城池的守将想带兵围剿都做不到。
不过乌鞮侯很有分寸,没有让族人放开手大肆劫掠。
他需要大商的长期进贡,而不是一两日的温饱,如果因大肆劫掠把商人逼急了,反而不美。
那姬鲜当真有些能耐,能看出诸侯与纣王的不合,土方趁机南下,反而成了第三方得益者。
乌鞮侯淡淡问道:“那纣王是要送妻子,还是要进贡?”
土方小兵道:“进贡,缔结盟约。”
乌鞮侯又问道:“何人为使?”
“纣王亲至。”
乌鞮侯惊疑一声,笑道:“颇有些胆气,他带了几人?”
“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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