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的月光之下,纯白的恶魔嘲弄着人间,尸骨应和,妖鬼齐欢,在血色下迎接着末日。
叶桐感觉很冷,莫名的冷。
骷髅王带着叶桐再度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红月笼罩的边缘,远处已经看到了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和水晶兰的荒芜死寂,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好了,再往前去就是吉萝黎森林,我就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我要进去恐怕会受到很隆重的欢迎。”
骷髅王把叶桐扔到地上,叶桐很疑惑,就这样把他放了?
“你不是说要让我帮忙吗?”
“你已经帮过了,我已经知道了想要的答案。”
答案?叶桐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有用的东西,搞不懂骷髅王从自己这里知道了什么。
“期待与你的再度见面,玩的愉快,神使大人。”
骷髅王乘着月光离去,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叶桐。
等了许久,确认骷髅王不是在玩他,叶桐挠挠头走进了吉萝黎森林。
进去时叶桐一步三回头,望着死气弥漫的水晶兰,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面对这种情况,大佬会怎么做呢?
大佬为什么不让他过多干涉文明的进程呢?
是失望了,绝望了?
还是习惯了?
名字叫莉莉怎么样?
会不会有点俗?
叶桐穿上了斗篷戴上了兜帽,像大佬一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边思考着人生哲理,边深入了精灵国度
吉萝黎森林,人界最大的森林没有之一,这里孕育着大量的智慧种族,但凡叫的出号的这里都有,同时也是精灵第一大族森之精灵的栖息地。
精灵王庭坐落在吉萝黎森林的最深处,这座森林某种意义上代表了精灵族。
吉萝黎森林也是冒险者的第二天堂,第一天堂是莲斯耳山脉。
莲斯耳山脉出名是因为独产魔力结石,吉萝黎森林是因为有大量的名贵药材,和制作法杖的稀有木材。而且吉萝黎森林中的魔兽相对比较温和,没有莲斯耳山脉的那么狂暴。
最最最重要的是,这里有精灵,精灵族无论男女一个个都非常漂亮,贴合自然身心纯净,而且容颜自成年到死亡,基本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如果抓到落单的精灵卖出去,不管卖给人族的贵族还是卖给亚人族,都是天价!
这就是精灵族与人族,长达万年的仇恨的根源,世界上那么多半精灵,真以为是那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恐怖的利益面前,人族、精灵族高层对这件事都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精灵族都出过卖自己人的败类。
而且精灵族本身的做法就很离谱。
外交上虽说非常强硬,经常因为这种事和人族开战,打了上万年仇恨是洗不清了。但精灵本身性格太软,在森林中遇到人类哪怕是仇人,大多是只伤不杀。
这让那些精灵贩子知道了还得了?反正又不会死,那还怕个卵子!
于是这种罪恶就愈演愈烈,比提着脑袋在莲斯耳山脉混舒服太多了。
这里与其说是冒险者的天堂,不如说是那些披着冒险者名号的,孤儿精灵贩子的渣滓天堂。
不过这些孤儿渣滓也只敢在森林外围混,抓抓落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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