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下面还有一个箭头,方向正是那洪汉民的方向。
王忠知道,少年那几个字不是留给他的,所以他相信这小小的酒肆还会有人来。
果然,半盏茶后,酒肆就来了一人,一个四十多岁,身穿貂裘的中年男人,眼角颇为沧桑,一身酒气,外表看上去像个书生,又像个酒鬼。
中年男人一见到满地的尸体就是一愣,然后看到王忠在满地尸体的酒肆中,怡然自若的喝酒吃菜,又是一愣。
“这些人是你杀的?”中年人语气中带着不确定。
王忠努努嘴,指了指柱子上的字,中年人这才发现少年留下的话。
“原来如此!”中年人看到字后苦笑一声,然后找到看押洪汉民的酒店老板。
王忠发现中年人认识酒店老板,似乎以前光顾过酒肆,可惜酒店老板认不出中年人,好在少年离开时交代过老板,会有一位“李探花”来酒肆,老板只要将洪汉民交给他就好。
中年人就是李探花。
王忠听到李探花三个字,大概也就猜到自己来到什么样的世界。
多情剑客无情剑,风云第一刀,古大师的经典武侠小说,王忠小时候也看过,剧情还记得一点,不过已经不太清晰,但是有一句话他还是记得非常清楚的。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王忠放下酒杯,对那中年人问道。
中年人压着洪汉民走到王忠面前,笑着回道:“阁下认识李某?”
“百晓生排兵器谱,小李飞刀位列第三,李寻欢之名,王某自然听过!”王忠笑了笑道。
“阁下姓王,可恕在下眼拙,实在记不得武林中有什么高手姓王的?”
“不记得很正常,王某从未踏足江湖,自然不会有名气。”王忠道。
李寻欢笑道:“王兄若要踏足江湖,江湖恐怕要天翻地覆!”
“王兄也是为了那金丝甲而来?”
王忠扫了一眼洪汉民,他依稀记得“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就穿在此人身上,不过他对宝物没什么兴趣,反而对“天下第一刀”感兴趣。
“金丝甲算什么东西,王某倒是很想见识一下小李飞刀的风采!”王忠眼中迸射出非凡战意。
李寻欢点中洪汉民的穴道,防止他逃走,然后随手一扔将之抛到墙边,一百多斤的大活人在李寻欢手上比羽毛重不了多少。
“咳咳咳!”李寻欢突然咳嗽一声,接着就咳的停不下来,让王忠眉头一皱。
“你有病?”王忠皱眉道。
“区区肺痨,不足挂齿,喝点酒就好。”说完李寻欢竟然拿起王忠面前的酒壶,仰天喝了一大口。
王忠等他喝完后,才摇头道:“你真是个酒鬼,咳成这样还喝酒,不怕死吗?”
“生又何欢死有何惧!”李寻欢洒脱道:“没有酒,我李寻欢才生不如死!”
“好个李寻欢,当浮一大白。”王忠拿起酒杯也喝了一口酒,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转眼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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