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臃肿的身影拖着身体,拄着手杖一步一步,踉踉跄跄的在贝塔曼街的角落挪动,他那件残破的风衣仿佛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滴落着一滴又一滴水珠。
那些水珠在朦胧如雾的光下散发出玫瑰花苞般的嫣红色。
那个臃肿身影拄着手杖,后脑勺,后脖颈,后背,紧贴着墙壁,成一条线。
他的呼吸急促。
没有拄拐的那只手捂住自己的后腰,表盘开裂的白金手表滑出袖口,滑到手腕。他的手心和手背是两种颜色,手心的颜色要深很多,而那深色也逐渐向手背蔓延。
“……混蛋!”
他咬着牙,既恐惧,又愤怒,还有屈辱。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竟然敢合起伙来欺骗我!?就凭你那被酒和女人弄坏的脑子!?”
他微胖的身体在痉挛抽搐,伴随着痛苦的呻吟与喘息,他的手臂毫无征兆的开始颤抖起来,液体被搅动的声音响起。
要跑。
他那根漆木手杖此时是他最好的助力,但他一开始可没打算把这玩意当做拐杖用。尘封起来的名牌手表与高级手杖是他以前留下来的东西,象征着体面与风度。
传信塔在不远处,此时,这座高耸入云的建筑顶端慢慢汇聚出一簇金色,稍纵,这簇金色冲天而起,在昏黄夜空的彼端绽放,一个偌大的数字“四”在天边显现。
而他,捂着后腰,那被刀刃,应该是铁刀不是激光刀,否则他不可能站得住,伤口也不可能是血淋淋的。那被刀刃刺入撕裂的伤口他无法处理,只能任其流出血液,带来疼痛,他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会受伤,他甚至带了一些现金钞票,在这支付都是移动端的世界里带了一叠钞票,他做好了请客的准备,更要在最后用扑克手法排出钞票付款,以向各位朋友暗示一点什么,方便以后彼此之间的友好来往。
但现在计划都被打乱了,一团糟,哪怕是一个被蜘蛛住了十年的衣橱,那种蜘蛛网与虫卵与灰尘揉杂混合的衣橱都没有这么乱。
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他一定是被人背叛了,被那种可以信任的人背叛了。
要跑,跑的越远越好,甚至不能回自己的家,不能给家中的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他挣扎着,趁着浓重的夜色,背着夜市街贝塔曼的光,在巷街中踉踉跄跄的逃窜,还好刀上没毒,他这么想着,自己还有一点力气,还有能乘坐高铁逃出圣塞雷斯的时间,简直是太好了。避过风头之后,在做打算。最好直接告诉他们我不在圣塞雷斯了,以免他们去找其他人的麻烦。
他不断向圣塞雷斯站移动,那些极速逝去又极速出现的,呼啸的光,此时是他的希望。
可就在他来到那高高的登站口楼梯时,几道黑影将他毫不费力的拦住了。
他面如土色。
最前面那道病态消瘦的黑影明显是久候多时。
“在宴会上匆匆离开,我不知道这种毫无礼数可言的行为在上流社会是否会遭到鄙夷,但是与我而言,那是一件令人相当厌恶的事情。”
那黑影的脸庞被飞速驶过的高铁所发出的光照亮,他的两只眼睛诡异的外凸,像极了被货车碾扁眼珠爆裂的青蛙。
他咧出一个危险的微笑。
“老丹尼尔·哈珀,你是一个聪明人。只不过,有点卑鄙,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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