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时候家里穷,每次路过那家港台人新开的鸡排店时,闻着那里飘出来的香味,都要驻足垂涎好久,可惜一次也没能吃。
直到后来,十六岁的时候,父母打算给哥哥找门媳妇,可家里穷,根本出不起彩礼,于是将注意打到了她的头。
女方家里同样有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哥哥,在一心扑在传宗接代的父母眼里,简直是一门完美的生意,甚至打算让正在学的她直接退学,女娃子什么学?
浪费钱!
哪怕那钱是她自己一点一点捡破烂换来的,根本没花父母一分钱,但没人在意她的想法。
所以,在摆酒宴的那天,她逃了,穿着一身红色的喜服,带着肆意的笑容!
也是那一天,她遇到了那个男人。
一个明明身居高位,谈笑间便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家伙,却没有半分气势,始终带着一丝慵懒的男人。
他笑着递给自己一份炸好的鸡排,那会儿她已经站在鸡排店前足足馋了半个小时,穿着大红的喜服,看起来却像个乞丐。
“也许连乞丐都不如吧?”
因为乞丐至少知道讨饭,而那时候的叶曼,甚至连怎么养活自己都没想到。
也正是那天,她知道了原来心心念了许多年的鸡排是真的很好吃,只不过女人不能多吃,因为会变胖。
他告诉她的,在她想吃第三块的时候。
“呵。”
叶曼笑了,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人,“我听了你的话,努力变成了一个精致的女人,你呢?为什么不听劝,活该你倒霉!”
“你以为你足够强能扛得起风浪?可那不是风浪,而是天倾!”
“若是你的眼光能靠谱一次该多好?”
“可惜除了捡了我算你眼光好之外,从没靠谱过!”
叶曼放肆地想着、笑着。
“就像你后来假惺惺地托付你最忠心的手下照看我一样。你知不知道,为了震慑住他,我费了多大劲!就为了你留下来的那点破东西?”
“愚蠢的男人!”
“曼姐,你说啥,什么男人?”
秦林疑惑地回头看了叶曼一眼,“我刚才没听清楚。”
“呵,没事,”叶曼此刻突然有一种大笑的冲动,“我饿了,给我炸个鸡排!”
“好咧,曼姐你稍微等一会儿啊!”
秦林乐呵呵地应了下来,生意如此之好,容不得他不高兴。
而这里面也要多亏了叶曼的帮忙,所以别说是为她炸个鸡排了,就是到五星级酒店请客都没问题。
“看,他是不是比你强?”
叶曼脸带着莫名的笑容,心中仿佛在跟某个人说话,“你只是花钱给我买罢了,而他是亲自给我做呢!”
将给叶曼的那份鸡排小心收拾好递给叶曼,看着她小口小口地吃着,秦林有些疑惑,总感觉叶曼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看到秦林一头雾水的样子,叶曼嫣然一笑,恰如玫瑰绽放,满庭花醉。
一瞬间秦林便有些头的感觉,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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