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完双门洞,林肯调整了路线,路上的车流渐渐地密集了起来,去到餐厅时间应该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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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李阵郁已经难以道明的性格心境而言,其实他这么些年来的故事,完全可以编成一部彻头彻尾荒诞不经,外加光怪陆离的小说。
你很难以想象,一个人,在血洗了一整个黑帮以后,简简单单的换了一套衣服,就去听一场极为小众的音乐会。站在光线阴暗的角落里,做他那个古怪病态的人。
那是在买了那副耳机之后就发生的改变,自那以后,他暂且放下了用刺激肾上腺的狂野疾驰的方式,而是带着别人尸体的余温,进到安静的人群中,去聆听明明并不鲜明,却莫名带着倾透力的旋律。
其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一场,是独立音乐人Gilgu Bonggu的一场音乐会。整个现场,不过寥寥数十人,没有别的颜色的射灯,没有舞台特效,只有场边或明或暗的暖黄灯光,照出冬夜里人群的哈气成雾。
总是最后一个进到场内的李阵郁,习惯的站到几乎没有光线的角落。他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都只是静静的在听台上的人,用安然若素,流萤一般的声线,唱着那首《无论做什么都漂亮》。
但是,不可道明的氛围下,他和台下的人群,始终像其间有着一道不带温度的隔阂。仿佛他站在那里,和整个人群,甚至和台上的声音,都格格不入。
这注定是一围,不知道何时才能击碎的世界之墙。
尽管他已经,试着去用放松的心态,用音乐,用别的方式,去融入到平凡人的人生中去。而且,从表面上看起来他也做到了。可惜,潜意识下,他终究是站在黑白的无人之地,一个人独自跋涉。可以确定的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境地。
唯一有两点,是他目前仅有的告慰。
毋庸置疑,这两点必然都跟诗音有关,但也不全然。
这两点其实是两句话,李阵郁只记得其中一句的出处。
第一句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不曾见过阳光——艾米莉狄金森
第二句是:
万物皆有裂隙,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有关于第二句,他长久以来差不多被量化了的记忆力莫名失效,依稀只记得是一个将死之人的临终遗言。
至于将死之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他的埋骨之地在何处,致他而亡的又是不是自己,李阵郁都完全记不起来了。
好在,自我折磨这件事他已熟稔无比。相比纠结于此,他更多的是在直面这两句话的时候,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心境。
虽然,在离开孩子后他已经习惯和冰冷的东西打交道。这么些年来一直忙到现在,也不敢停下来。但于此刻,在心理纠缠着一尾枯藤的不可自拔的无光长路上,李阵郁蓦然意识到:以前,他一直以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现在,他不这样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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