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住的山洞十分宽阔,容纳下四百多人也不成问题,还有空余位置用来摆放物品,一点也不显拥挤。
这个山洞是自然形成的,在这个时代,算是一个相当好的居住地了,不可能奢求太多。
山洞洞口是不规则的方形,长约十五米,高度不一,中间地方高达两层楼,往两边走,高度逐渐下降,最边上就只有一两米高。
据彭杰所知,部落在这个山洞已经住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了,都没有人能说清最开始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山洞口靠中间的位置,一个略大的火堆熊熊燃烧着,为了不被雨浇熄灭,火堆摆放在靠近里面处。
包括大古和彭杰在内的十几人,正围着火堆取暖。
彭杰选了一个靠近外面的位置,好让怀里的小白呼吸下新鲜空气,就是冷风吹在背上,让人有些凉嗖嗖的。
同时,彭杰还带着湿透了的兽皮围腰,正挂在木棍上,放在火堆边烘烤。
其余人也都是如此,趁着这个时间把围腰烘干,好把身上的树叶围腰换下来,毕竟兽皮比树叶暖和多了。
“杰,你这兔子不把它烤着吃了吗?”有人见到彭杰怀里的小白,不解的问。
一只手捋着小白的毛,彭杰解释道,“不了,我打算把它养起来,就当做个伴,反正也不费什么事。”
彭杰没养过兔子,不知道该怎么养最好,可他也不追求那么多,能把小白养活就行。
幸亏小白吃草就足够了,否则彭杰要是养一只吃肉的动物,还真不好养。
部落里连人都没做到吃饱饭呢,自己要是弄个吃肉的家伙在身边,还不被大家给骂死啊。
涂坐在彭杰右手边,闻言也开口,“哈哈,杰,你莫不是打算把兔子养大之后再吃吧?”
“哈哈,有道理,到时候说不定我们也能分块肉。”
接着,一群人讨论的话题立马就偏了,先是说起兔子肉味道如何,接着又谈论起其它那种野兽的肉好吃。
彭杰微笑着看着他们,心里却暗暗嘀咕:真是一群吃货,什么都能聊到吃上面去,可不得不说,他们聊的东西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嘛。
听着听着,彭杰也加入了他们。
“好了好了,都先别说了,咱们还是先谈正事吧。”大古把自己的围腰烘干换上后,当即制止了众人越扯越远的话题,把他们带回到正题上来。
场面安静下来,围坐在火堆周围的人皆看向大古,听着他把自己等人叫过来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讲。
彭杰心里已经有了估计,怕是大古要说的事和自己有关。
大古说道,“是这样的,你们都知道杰的手指变成了金色这事吧?”
杰的金色手指?
其余人都看向彭杰,视线盯着他的右手食指,脑中在想首领怎么突然说起这事来了。
两天前众人看到彭杰的金色手指时,着实被惊讶到了,心里也好奇不已,推测手指变成金色后有什么用。
特别是在彭杰说,他能找到止血草这等宝物是和金手指有关时,所有人都沸腾了。
尽管止血草不能吃,可用来止血的话是真的管用。
这两天,出去打猎的队伍都带上了少量的止血草。还别说,不管是被树枝划伤,还是脚下不小心踩到尖锐物,只要涂上一点捣碎的止血草,伤口一会就好了。
因此尽管才两天时间,出去打猎带止血草却成了必备之物了,没有止血草在身上,队伍里的人都不安心。
这个时代的人为了生存,什么都不惧怕,只要止血草有用,就算是长在猛兽嘴边,也能先把猛兽捅死,再把止血草据为己有。
现在听到大古提前彭杰的金色手指,众人不免在想,难道是又发现了类似止血草的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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