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6章 遇案不决回现场(1 / 2)月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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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别墅,除了未撤除的警戒线,还是和之前一模一样,房门关着,门侧摆着一盆绿植。

死者丈夫陈志忠好像是对这个家有避讳,怕引发伤心似的,案发后一次没回来过,都是吃住在单位。

大有警方案子不破,他就家不回的架势。

这倒是方便了方乐和曲卿。

陈志忠没有回来,家里的一切就都保持着案发时候的原样。

可方便是方便了,两人内外进出了好几遍,还是一无所获。

能被查的,之前技侦已经查了。

虽然这不代表就没有新的物证可以获取,但必须他们提供确定的勘验范围才行。

让技侦不分主次重点,将这么大的别墅内全方位一寸寸地什么都检查,根本是不现实的。

方乐不得不使用一个老招数:

代入、联想。

假如他是陈志忠,也就是凶手,他在柳茗死亡的10点左右,偷偷回到了家里,这时候他会遭遇到什么情况呢?

首先

方乐抬头,看向了别墅外正门上方的那个摄像头。

摄像头是在陈志忠离家之后才被关闭的,是柳茗关的。

除非陈志忠能够用十分离奇的理由,劝说柳茗主动在自己走后起床关掉它,否则摄像头被关掉,就是个不可预知的情况。

陈志忠要作案,必须考虑到偷偷回来的时候,被摄像头拍下的问题。

当然了,他可以伪装,穿个宽松衣服,厚底鞋,戴个遮脸的帽子之类。

但除非他是傻子,否则不会觉得单靠这个就能让警方把他从嫌疑人列表上排除掉,更何况来人是正常开锁进门的,他绝对是第一个遭到怀疑的。

那么,不用这个笨办法,陈志忠会怎么骗过这个门口的摄像头呢?

方乐在门口徘徊了半天,非常苦恼,没有定论。

如果设定成陈志忠是凶手,这第一道关都解释不了的话,往下就没法去演绎了,因为缺少逻辑上的前提条件。

曲卿看着方乐在门口来回走着,像一个过家门而不得入的陌生人,不由问:“方乐,你在做什么?”

方乐停下步子,抬手指指上头的摄像头,说:“我要是陈志忠,要怎么通过这个摄像头,却不被怀疑呢?”

原来是这个意思。

曲卿想了想,说:“打扮成另外一个人的样子。”

“那样并不保险吧?陈志忠如果是凶手,又刻意制造了不在场证明,我觉得他想出的摆脱自己嫌疑的办法,必须足够保险才行,不然那个不在场证明就功亏一篑了。”

“摄像头是柳茗自己关掉的,陈志忠或许并不知情,他想再进入这个家里而不被怀疑,绝不能是简单的伪装……曲队,你是老资历刑警,就没有什么犯罪牵涉到对付摄像头的吗?”

曲卿也来回走动,思索了下,说:“的确有一些办法可以做到。”

“什么?”

方乐赶忙问。

“譬如,可以利用强光,在一定距离之外,摄像头覆盖不到的位置处,精准地照射到摄像头。”

“摄像头被强光罩住,无法有效摄录,屏幕会花白一片,凶手在此情况下,堂皇入室杀人,离开后来到原位置,再将那个设备关掉,撤走,这样,凶手出入的踪迹就完全不会被拍下来了。”

“虽然要是这样,也摆脱不掉陈志忠的嫌疑,但至少他没有留下视频证据,警方也拿他没办法。”

要是陈志忠真的用了这个办法,那他的运气不可谓不好,因为摄像头本来就已经关闭了,死者自己帮了他的忙。

曲卿却又摇头说:“可是案发在半夜,用强光照射,即便光柱很细,也有被小区内其他居民目击到的概率,这其实并不符合作案时候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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