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信元不知道,他确实中了毒,他中的毒,比世上最毒的毒药还要致命,而且没有解药可以解。
这毒,自打他第一眼看见叶秋梦的那一刻便已侵入骨髓,但是他却浑然不知,只是觉得每每想到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他的脸就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他只得将头扭过去,不让自己的七师兄或者其他人看见,但是之后心脏却又不由自己地上跳下窜起来。他怕他师兄取笑,也不敢和他说,只得默默地像珍宝一样的把这份思绪藏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这个情感很像是他在练武闲暇之余看到的一些课余小说中所描写的。每每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内心时而欢喜、时而惆怅、时而伤感。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事物有个名词,叫做情爱。
信元被情爱这个东西这么的够久了,而今天,他发现自己终于不用被它所左右思想了,因为刚才他看到了叶秋梦的样子,见她跪倒在地上,拿过来的止血布和草药掉落了一地,那种无比悲伤,无比心痛样子,只见她捂着自己的脸,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都是因为我,都是我的错。”
玉山信元只能在一旁看着,什么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直至叶秋梦哭够了,起身看都没看他一眼便抽泣地走开了。那一刻,他之前的幻想与憧憬似乎被人用百十来斤重的铁锤砸成了泡影。他仿佛感觉身边有数百个人对他指指点点,嘲笑着他自作多情,嘲笑着他独芳自赏。因为他明白,叶秋梦不是为了他哭泣,而是为了那个人,那个言谈举止、风姿气度都胜于自己的人,甚至连武功貌似自己都不如他的人,沈落松。在他面前,自己没有一点机会。
而现在,虽然毒没有解,但是他终于不用被情爱所左右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心理,在这种心理的控制下,他一想到沈落松这个人,心里就莫名其妙的对他有着一种很深的反感,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好像他与自己有什么血海深仇一样。这个心理叫做嫉妒,只是他还浑然不觉。
而正在玉山信元胡思乱想之时,迎面走过来了一个人,那人认出来了他,马上欢欢喜喜地跑了过来,笑着对他道:“恩人,没想到在这儿居然能碰见您,可想死我了!”
信元抬眼一看,只见一个身着锦绣绸缎,脸色黝黑的男子站在他面前,他仔细地观瞧了一翻,觉得此人面熟,但是忘记了在哪里见过他。他问道:“你到底是谁?我没印象了?”
那人笑道:“嗨,您是贵人多忘事啊。你想想您刚来广州城的第一天,谁给您领的路去的聚英馆啊?”
“哦,我想起来了,你不是那个脚夫吗?”信元恍然大悟,“还磕着你的福寿膏的吗?”
那人正是那天从码头给信元带路的脚夫,他道:“想起来了不是,我正努力戒呢。您看我跟上次和您分别时候比,有啥区别不?”
“你要这么说,穿的好多了,怎么了,你个烟鬼突然阔起来了?”信元笑道。
“这不是上次认识了恩人您,沾了您不少的光,在‘天香阁’吃了一回我平生都没敢想吃过的东西,我就想啊,我这小半辈子算白活了,不能再干脚夫这伤筋动骨的活了,也不能再抽那个杀人不见血的贼烟膏了。后来车富莱车少爷不是还赏了我十两银子吗?这可够我搬麻袋搬好几年的呢,我就索性不干那个苦力活了,加上您之前赏我的钱,也有本钱了,我也整了点布衣绸缎啥的做起了生意,没想到一做就做起来了,你别看这前后就一个多月,我就......”
信元的脑子还是挺乱的,后面就没怎么听清楚,反正脚夫的话的中心思想是他现在混得还挺好。
“......到了现在,我都穿上长袍马褂呢子服①了,这得谢谁啊,都得谢您啊,恩人!”
“那我求你点事儿吧。”信元道。
“别呀,什么求啊?什么事儿恩人您尽管吩咐。”
“给我找艘船,我现在要回日本。”这是信元现在唯一能想到要干的事情。
“妥了,还是咱上次见面那个码头,我现在有几个之前当脚夫时候认识哥们都跟着我干呢,那块我说的上话,咱就找一艘去日本运货的船给您送回去。什么时候走啊,恩人?”
“现在,这个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多呆了。”
注:①呢子服:用厚的兽毛织出的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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