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被媒体发现,卫所也就不会承担来着公众要求破案的压力。这对凶手来说,这应该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凶手将视频直接发给卫所,既可以嫁祸迪卡,又可以减少**曝光的可能性,从而减小案件的关注度,更有利于凶手的逃脱。
但在调查小组的报告中,凶手却没有选择这个最优的方案,而是将视频发给了媒体。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想扩大案件的影响力。
而这样做,凶手的逃亡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是想,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个案件,更多的商家开始检查店铺监控中是否拍摄到凶手的影像,所有的论坛网站都挂有凶手在快递车内别拍下的影像。
那么,凶手冒着被全民关注的巨大风险,将视频发给媒体,是为了什么?
除了出名,简仁再想不出其他的答案。
但就像她刚才分析的那样。现场根本没有留下能让凶手出名的任何标记。
至于挑衅卫所这一点,简仁也并不太认同。
如果她是凶手,想要挑衅卫所的话,她自认会采用更加过激的办法。
比如,直接将视频或是仑嘉尸体的图像发给卫所;或者在网络直播仑嘉的尸体,甚至直播整个杀人的过程。有太多的办法可以起到更直接的挑衅效果。
简仁相信,像凶手这样一个可以冷静处理所有细节的人,如果想要挑衅督卫,绝对不会采用这app下载地址xbzs种模棱两可的方式。
所以,视频究竟是谁发给媒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简仁到目前为止,依旧保留着她最初的看法。
这个视频并不是什么凶手混肴视听的障眼法,它只是被害者在自己濒死之际发出的最后死亡讯息。
而这个死亡讯息想要传递的信息,也不用那么多七弯八绕的分析与推论。仑嘉想要通过视频告诉外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四个字:
凶手是迪卡。
之所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原因也很简单。简仁并不认为一个人要死的人,会在死前最后几分钟灵光一现,留下什么精妙的谜题。在那样的情况下,肯定是怎么简单明了,怎么来。
至于为什么是发给媒体,以及仑嘉又是怎么将视频发出去的。关于这两点,简仁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灵感。
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邮件发送的时间和仑嘉死亡的时间几乎是相同的。因为窒息死亡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最终的鉴定只能提供一个时长约为5分钟的时间段。
也就是说,法医中心认为,仑嘉是在这5分钟的时间内死亡的。但具体是哪一分钟,他们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巧合的是,那个关于两个迪卡的视频从仑嘉邮箱发出的时间,正好就在这推定死亡的5分钟之内。
在其他办案人员看来,除了仑嘉昏厥令凶手以为她已经死去这一种情况以外,还有一种看法便是视频是在凶手杀死被害者后发送的。
毕竟视频发出的时间,是在推定死亡时间,那五分钟的后半段。
在仑嘉可以死亡的第4分钟,视频被人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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