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如此这般的陆沐歌,穆长卿把眼睑微微的垂了垂,再次睁开眼,他如浩瀚宇宙的黑眸已然布满了星辰,散发出点点耀眼的星光。
这样的眼神……
初见时,她便是被他如此这般的眼神吸引,只是结婚后,便再也不见了。
“沐歌,我以为你从来不穿白色。”
即便被黑洞洞的枪口顶住了脑门,即便眼前的女人随时可以要了他的命,穆长卿也还是那样的波澜不惊,声线里没有一丝的惧怕。
是,陆家最桀骜的大小姐陆沐歌曾经从未碰过白色,因为在她的字典里,只有红色。
长相出挑,身材出挑,学习成绩出挑的她,历来酷爱鲜艳的大红色,就像她的性格那般,热情不做作。
在大家都穿着校服和白衬衫上学的那个年代,陆沐歌总是一袭红裙。
人群里,她一直都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有人说,是陆沐歌跳脱桀骜的个性加上她酷爱红色的缘故,才让她如此吸引人的目光。
但事实上,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吸引人的不是陆沐歌身上的红色,而是红色点缀了些许的陆沐歌。
——长卿,你喜欢红色吗?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的喜欢,红色就像是我对你的爱一样热烈,倘若哪天我不再爱你了,那我也再不会碰红色。
这是陆沐歌曾经最缠他时,死皮懒脸挽着他手臂所说的话。
还记得那时,他只勾着唇淡淡的一笑,还特别不屑的对她说:“你一辈子都会喜欢的。”
一辈子,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只是下意识的觉得不管是红色还是他,她都会喜欢一辈子。
听了穆长卿的话,陆沐歌眸底潋滟的水光又暗了几分。
“人的一生很长,喜好随时在变,昨天不喜欢的东西今天就喜欢了呢?人亦是如此,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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