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夫唱且妇随(二)(1 / 2)沙漏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陆思城携我到凤栖山庄时,大部分人都已到了。因在路过一家珠宝店时,陆思城突然说进去看一下,他直接去了一个戒指柜台,我这才发觉是要买戒指。想着演戏也要真,我便随意地看了看,有没有简单的指环对戒顺眼就行,便挑了一对极简的款式。

虽是光滑的铂金戒指,看得出工艺精湛。有时候好东西其实反而不在意其他装饰,每一个碎钻都流光溢彩。我试着戴了戴,觉得还不错,便自然地看着陆思城,眼神询问他的意思。他的目光似乎在流离,看我在注视他,微微咳了一声,便自己拿起戴进了无名指,看都没有多看戒指一眼。

结账的时候,他看到我光溜溜的脖子,又转身回到了柜台,指了一款吊坠项链说:“还有这个。”

“先生好眼光,这个爱悦系列是我们的经典款,设计问世已经10年,依旧是爆款。尤其是这一串项链,曾经一度成为爱情的见证。我们的广告语就是,爱我,就带给我爱之欢悦。”那个销售员深情地介绍,我却看陆思城有一股淡淡的哀伤。

他维持着基本的礼节,说:“戴上吧。”

我刚想推辞。戒指为了演戏用,项链就算了。其实我本来戴了一条,但总觉得跟礼服不配,便拿了下来。光溜溜的脖子,被销售小姐很热情地挂上了这一串项链,然后听她一直很夸张地夸我漂亮。被夸得飘飘然,我忍不住看了看镜子,我看到镜子里的陆思城,他站在我身后,也看向了镜子,他似乎在看另外一个人。我不想多问,收回自己的目光,认真地看了看这款能够10年不败的设计,确实很合我心意。

“这个?项链也不是非戴不可。”我试探地问。

陆思城快步上前刷卡,率先离开了,我默默地记下了项链的价格。

其实离开酒会后,我们俩独处的时候,陆思城对我一如在洛城,是有距离感的。不过,这才是我认识的陆思城,我觉得熟悉而踏实。

隐秘于市郊的凤栖庄园,交通方便,没过一会儿就到了。

一到门口,便有一个看起来比我们年长一些的男人在迎接我们。

“金总,太客气了。”陆思城嘴上说着,脚步却未加快,好像是为了考虑我的高跟鞋似的。

“陆总,欢迎光临。今天舍妹能邀请到你们各路大咖来我们的山庄小聚,真的蓬荜生辉。徐科他们已经在玩了,我带你们过去。”那人应该是金维维的哥哥吧。

陆思城略微点点头,牵起我的手往里走。

“陆夫人,请。”相比金维维,那人对我也是恭敬,应该是金维维有提了陆思城和谁一起过来。

“叫我若水就好。”我忙说。

“上善若水。好名字。”

我突然想跟他解释,其实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弱水”。苏晓月刚怀我时,是他们夫妻俩感情最为浓烈之时,沈从军得知苏晓月怀孕,便激动地取了名字“弱水”,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表明他对苏晓月的爱意,还说自己最喜欢女孩子。其实,在当时都是他爱意的表达,不给怀孕的苏晓月任何生儿生女的压力。如他们所愿,我确实是个女娃。但是,之后苏晓月给我改了为“若水”,我是明白她的悲伤的。我现在无聊的时候经常在瞎想,如果是男孩子,沈从军会取什么名字?可惜,都过去了,物是人非,我名字存在无非就是对沈从军的嘲讽罢了。

我沉默的出神,让陆思城牵我的手似乎稍稍重了些,很快我们便走进了包厢。

包厢里的人看到陆思城都站了起来打招呼,简单寒暄过后,便又玩开了。各个人物应该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但看得出对陆思城的奉承。大部分人都带了女伴,看起来倒不像是夜总会的小姐,态度热情,但谈吐得体。加上大家都喝了酒,气氛就比较松散活跃了。

陆思城跟这些人应该很熟,关系也还好。大家也都顺着他,所以一些话题也就徐科敢说道几句。只听那徐科说起一些陈年旧事,无非就是大学时候如何如何,生意场上是是非非。

“你们富家子弟就爱装穷,陆思城大学搞得自己是低收入家庭出来的娃,那个勤工俭学做的啊。”徐科摇着头说,一副又气又好笑的样子。

“别笑话我了,我那个时候是真穷。”陆思城也没恼,说完便随意地笑起来。

我兴趣欠欠,不爱听这些,其实我大学也真穷,可是现在同学们也笑话我,沈氏的大女儿,虽比不过京城显贵,但也不至于打工。他们的嘲讽不无道理,我无从辩解,也不想辩解。他们好像还聊了什么,提了几个陌生的名字,聊得倒也不错。

金轩逸来得最晚,我看到他,居然莫名紧张起来。金维维一直观察着我,看到我神色微动,嘴角扯了扯。

“堂哥,怎么来得这么晚?”金维维过去挽着金轩逸的手。

我和金轩逸是见过几次的,可是他跟不认识我似的,又一次直接忽略我。他先跟陆思城打了个招呼,在金维维的引见下再跟徐科长陪了个罪,喝了三大杯啤酒,算是见面礼了。

徐科长眼睛一直看着金轩逸,舍不得挪开,他失神了一会,被旁边的人轻轻碰了一下,才缓过神来,说:“怪不得我吧。我早就听闻维维堂哥长相出众,哪里想得到一个男人可以漂亮成这副模样。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泥沙一般的人了。怪不得,陆”徐科长连忙闭了嘴,但我和陆思城其实都已经明白。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